《產業》再生能源公會呼籲:RE30「電力分艙」宜暫緩推動
據統計,截至2025年1月,國內已有95家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市場競爭更趨白熱化。不過,經濟部研擬由臺電提供RE30的「電力分艙」電力定價機制,再生能源公會多家成員擔心衝擊現有業者的競爭空間及混淆既有的綠電憑證制度,經會員大會提案、討論後決議,建請政府審慎評估,暫緩推動。據公會總結,RE30「電力分艙」恐有三大隱憂:
一、違背臺電銷售一般電力用戶的環境效益分配公平性原則:根據《電業法》規範,臺電負有逐年降低電力碳排放係數的法定義務,同時臺電已向一般電力用戶收取「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並用於推動綠電發展。然而,RE30方案設置「電力分艙」機制,讓有資源支付高額費用的企業取得低碳電力,卻變相提高了未參與方案的中小型企業碳排放量,這對國家推動淨零碳排政策將造成負面影響。
二、衝擊離岸風電發展:離岸風電是臺灣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其穩定發展需要明確的市場需求來支撐。然而RE30方案的推出,將使企業轉而採購臺電提供的低碳電力,而非購買離岸風電。市場選擇的轉變,恐導致潛在買家觀望甚至放棄離岸風電採購,並影響開發商的銷售與開發進度。
三、破壞綠電市場機制:臺電作爲國營企業,擁有龐大資源和市場優勢,RE30方案讓臺電直接向終端用戶銷售低碳電力,將會干預綠電交易市場,並使得民間業者難以公平競爭。若民間綠電業者退出市場,國內綠電的發展將再度依賴臺電,缺乏市場推動的單一供應模式,極可能導致綠電交易量增長遲緩,最終阻礙企業淨零目標與國家能源轉型進程。
日前經濟部提出的RE30「電力分艙」電力定價機制,業者擔心造成市場產品、價格的混淆,破壞電業自由化5年來的綠電交易機制和轉供製度,與當初政府的電證合一有所衝突,盼政策重新評估暫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