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乾冰截肢詐保案 他助友「過火」燒傷又遭疑詐保興訟
廖姓男子曾與高中同學張男合謀,利用乾冰泡腳引發截肢詐領4103萬元保險金,因涉傷害成重傷、詐欺取財未遂等罪遭判刑,他先前協助吳男「過火去黴運」時,吳男點燃化學物「電土」燒傷全身,又被保險公司質疑詐保而興訟,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保險公司應給付604萬356元及利息。
吳男主張,他在2022年3月17日向富邦產險公司投保個人傷害險,期間1年,他因遭黑道迫害想去黴運,2022年7月26日在新北市租處進行過火儀式,因不清楚同學廖建富提供的電土危險性,一點火衣服就着火,導致頭、頸、胸、背、四肢2至3度燒傷,燒傷面積佔體表54%。依相關保單約定,保險公司應給付604萬356元。
富邦產險公司則主張,吳男出於個人意志點燃化學品電土,引發閃燃造成灼傷,不具偶發性,非意外事故;事故發生時,吳男家中堆放大量易燃物,行徑令人存疑;吳男稱案發時是在做「過火儀式」,也曾稱是在用電土測試「新型烤肉」,說詞反覆不一。
吳男投保短期保險、額度高,投保4個月就發生意外,難認無道德風險存在;事故發生時在場的廖建富,曾因詐欺取財罪遭判刑,與此案背景不謀而合,實有可疑;吳男未能證明後續轉院治療與事故的因果關係、未提供相關醫療費收據,請領相關醫療及住院保險金即無理由。
法官清查相關診斷書、傷勢及住院照片,勘驗吳男點火受傷的錄影光碟等,認爲富邦產險公司未能證明事故發生是出於吳男故意;電土的化學特性非常人周知,難認吳男事前可預知點燃電土會全身着火;事故發生後吳指廖「感覺是故意的,黑幫就是這樣」,廖立即回「白癡,先別誣我啊」,難認識故是2人共同計劃,反推若吳、廖共同計劃詐保,就更不應出現說詞矛盾情形。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