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老闆們開始對房租“下狠手”!“共享門店”應該怎麼幹?

來源 | 紅餐網 責編 | 韓瑋燁

越來越多的餐飲店開始想辦法降本增效。房租,作爲壓在餐飲人身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很難讓房東直接降下來,那麼有沒有其他辦法變相降低房租成本呢?

據觀察, 不少餐飲老闆正在積極嘗試“共享店鋪”,通過共享時段、共享空間的方式分攤鋪租,以減少房租成本。

當然,共享門店不是簡單粗暴地一起交租金就完事了,怎麼“ 合租”才能真正提升門店的利用率?如何在同一空間裡互相引流增效?這裡面也有不少門道。

今天,紅餐網盤點了一些“合租”的典型案例,以此拋磚引玉,供大家參考。

外擺區包給主廚

每月省下近萬元租金

餐飲鋪租計算的是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的成本,但 不少餐飲店每天的有效經營時段可能只有高峰期的3、4個小時, 比如快餐店通常只在中午和晚上2、3小時有生意,其他時間段幾乎處於閒置狀態。

如果能有效利用門店的閒時時段,就能提升單位時間的門店收入,比如把閒置時段租出去,就能收回一定的租金成本。

成都某串串店主許尚(化名)就是 通過出租門店閒時的時段,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回收了部分租金成本。

2023年3月到2024年年初(後門店租約到期,主廚出去獨立開店),許尚將門店的外擺區租給了店裡的主廚。晚上9點後,主廚龍師傅就在門口擺餐車賣蹄花等夜宵小吃。

一開始,許尚嘗試延長了營業時間,把串串生意做到後半夜,但效果不佳,又萌生了晚市結束後在店門口擺攤的想法。店裡的主廚聽到後,提出自己想獨立擺攤。經過一番協商,許尚決定把攤位交給龍師傅經營,龍師傅每月付給許尚8千元租金。

對於龍師傅來說,有了合理合法的固定攤位、食品經營許可,不用擔心被搶走點位,也不用擔心違規,每天晚上9點擺攤到凌晨2、3點,自己到手的收入也更高了。

而對許尚來說, 出租的是門店打烊後的時間,完全不影響正常經營,還能每個月省下近萬元,可以說是一次雙贏的合作。

燒烤店找早餐店當“搭子”

房租壓力小一半

同樣通過“出租”門店的閒時時段的案例還有許多, 比如一些門店採用分時段賣不同餐飲品類的形式共享門店,分攤房租。

保定某烤肉店主侯亮(化名)告訴紅餐網,他的燒烤店位於當地某大型農貿市場和住宅區附近,店面臨街,從早到晚客流量都比較大,但是燒烤店只能做晚餐和夜宵生意,白天處於閒置狀態。門店面積100平米,一年租金7萬元,在當地來說不算便宜,單做燒烤夜宵房租壓力比較大。

2023年5月盤下這間門店後,侯亮將早午餐時段租給另一位做快餐的店主,“店裡設備對方可以免費使用,水電費大家平均分攤,每個月收3000元房租。”通過這樣的合作,他本人實際承擔的租金成本減少了一半。

對於合夥開店的快餐店主而言,在附近找一家鋪子,房租不會低於4000元/月,而且位置可能沒有侯亮這間店好,面積也沒有這麼大。 目前雙方仍在“搭夥”開店。

酒吧裡賣咖啡

10萬元就能開出3家店

除了分享運營時段外, 也有一些餐飲人從空間維度着手,通過開“店中店”來實現低租金開店。

海口某咖啡品牌店主阿豪(化名)通過“店中店”模式,僅用10萬元就開出了3家咖啡店,這3家咖啡店分別開在3家不同的酒吧裡。

阿豪表示,這10萬元中,有8萬元用來打造第一家店,主要用於購買咖啡機、磨豆機設備,咖啡杯等物料則跟酒吧共用。“第一家店用來打樣推廣,效果比較好,其他酒吧老闆看到後主動邀請我們合作,而且第二、第三家店所在的酒吧自帶咖啡機,我只稍微添置一些設備即可,因此後兩家店總共只花了1-2萬元。”

營業時間上,咖啡店從早10點做到晚9點,其中晚6點到晚9點這三小時跟酒吧同時營業。人工上,咖啡店的人工共5人,由阿豪獨自負擔;產品上,除了製作咖啡外,員工還會利用酒吧的場地做幾款簡單的甜品小食。

最關鍵的利益分配上,阿豪與酒吧老闆採取分紅分賬的模式。 “第一家店抽取15%的營業額作爲酒吧的租金費用,後面開出的門店只抽10%左右的營業額,具體抽成比例根據每家店的客流量、房東老闆的租金等因素來定。”阿豪表示,咖啡店和酒吧共用一套收銀設備和系統,能夠實現透明、自動分賬。

對於咖啡店而言, 這一模式能夠低成本快速拓店,除了租金低,還免除了裝修成本, 一般酒吧都比較注重氛圍,裝修檔次不會太低; 部分酒吧自帶咖啡機等設備,還能省下一定的設備支出。

而對於酒吧來說,咖啡店的入駐分攤了一部分房租,同時還能起到一定的引流作用。 阿豪表示,咖啡店的經營也能爲酒吧增添一定的人氣,有的顧客白天在咖啡店裡消費過,感受過店裡的氛圍,晚上也可能選擇留在酒吧小酌一杯。

借早餐店賣小龍蝦

一個月開出30多家外賣店

還有一種類型,是 通過共享門店來快速拓展外賣業務。

成都豪蝦傳創始人蔣毅表示,他曾做過一個純外賣品牌“豪記滷煮”,就採用了“共享門店”的模式。

小龍蝦主要做下午五點以後的生意,而早餐店、快餐店等主要做早午時段的生意。當時,蔣毅和團隊專門找那些沒有上外賣平臺,但有門頭和鋪面的早餐店、快餐店合作,借這些門店做小龍蝦外賣,每月給這些店鋪支付租金。

“線上,我們借這些門店的‘雙證’和店鋪地址做外賣店,線下,我們在這些店中只增加了一個‘豪記滷煮’的副門頭,產品從我們豪蝦傳品牌的中央廚房做好帶過來,因此也無需再增加設備。”

通過這樣的共享門店方式,豪蝦傳在2018、2019年實現了品牌的快速擴張,品牌知名度大大提升,“不用裝修,也不用投入設備,我們幾天時間就能開出一家店,2019年4月小龍蝦用餐高峰期來臨前,我們用不到一個月時間開出了30多家‘豪記滷煮’純外賣店”。

不過,蔣毅也提醒, 這種“共享門店”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 原店鋪沒有上線外賣平臺,而且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經營範圍能涵蓋小龍蝦品類;

其次, 支付給店鋪的借店租金要足夠有“誘惑力”,比 如原店鋪月租金8000元,借店租金達到5000元,這樣店鋪老闆借店的動力更足,同時也不太可能將店鋪收回去自己做外賣;

第三, 借店開純外賣店掙錢的前提是餐飲人自己擁有專業的外賣運營團隊,確保外賣能夠掙錢,比 如“豪記滷煮”依託的是豪蝦傳品牌的成熟運營團隊;

第四, 共享門店這一合作形式是否適用於自己的餐飲店,是否存在法律風險,需要餐飲人根據自己所在城市的餐飲環境情況具體判斷。

除了以上共享門店的案例外, 餐飲人可以“共享”的資源還有很多,包括物料、設備等, 比如共享庫 存、貨架、收銀系統、辦公設備,以減少重複投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甚至可以嘗試共同僱傭員工, 降低人力成本,實現技能共享。

一些“看不見”的資源也可以共享 。 比如共享渠道、信息等元素,以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 化。

不過,採取“共享”模式經營店鋪還存在一些風險,比如“搭夥”開店,其中一方經營不善,可能會影響到另一方的生意,餐飲老闆也需要擦亮眼睛,謹慎選擇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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