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創業培訓的流程是什麼?長沙人社答疑
2025年5月16日—5月22日,長沙市人社局共收到長沙市12345政務熱線工單1141件,本月累計處理工單3094件。通過對該時段工單的統計分析,結合各渠道人社業務諮詢情況,提煉熱點問題如下。
熱點問題一
參加創業培訓的流程是什麼?
答:
參加創業培訓具體流程如下:
1、通過“湘就業”微信公衆號報名(路徑:湘就業—創業專區—創業培訓—報名參加培訓)或持本人身份證到市人社局認定的創業培訓機構報名[可諮詢所在區縣(市)瞭解擬開班的培訓機構];
2、按要求完成課程;
3、參加並通過相應項目的考試、考覈;
4、領取人社部門頒發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區縣(市)創業培訓主管部門諮詢電話:
湘江新區:0731-88999074
芙蓉區:0731-84683277
天心區:0731-85899261
開福區:0731-84558655
雨花區:0731-85881512
望城區:0731-88059658
長沙縣:0731-84018510
瀏陽市:0731-83331616
寧鄉市:0731-88981071 0731-88981043
熱點問題二
是否有創業培訓補貼?
答:
對以下人員可以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含中職、技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自主創業人員、有創業意願的企業單位職工。
創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經培訓補貼對象同意,由培訓機構先行墊付培訓費用,證書發放3個月內向當地創業培訓主管部門代爲申領創業培訓補貼。
熱點問題三
原單位有企業年金,更換工作單位後,新就業單位沒有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原來交的年金可以取出來嗎?
答:
根據《企業年金辦法》(人社部令第36號)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
1、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新就業單位已經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原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權益應當隨同轉入新就業單位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職工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或者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原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以暫時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原企業年金方案規定有管理機構的,按方案執行)
2、未達到年金領取條件的,不得從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來源: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和信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