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初審通過 4大電器貨物稅走入歷史

電視機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貨物稅條例》,對於電視機、電唱機、錄音機、錄影機整體貨物稅收不到1億元,朝野取得共識刪除;至於電烤箱、音響組合仍高耗能,繼續課徵。

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1條規定,電視機貨物稅13%、錄影機13%、電唱機10%、錄音機10%。

至於電烤箱、音響組合的稅收大約還有10億元,雖然立委王世堅、林思銘認爲應該刪除,但是多數立委同意保留,因此立委黃珊珊主張,財政部應該在1年內檢討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