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秋明強調憲法法庭獨立性 司法權本來就有抗多數的特性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9日審查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同意案。司法院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蔡秋明(見圖)列席備詢。(劉宗龍攝)

立院9日上午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詢問其對廢死以及大麻合法化的看法,蔡秋明皆表態不贊成之意,不過賴士葆批評大法官的判決與民意相悖,質疑司法院淪爲「司法局」,助賴清德總統封殺不合心願的立法院三讀法案;蔡秋明認爲,司法權本來就有「抗多數」的特性,司法法庭還是能維持獨立判決的空間。

賴士葆指出,憲法法庭做出「判死刑要一致決」決定,但每一審都要判死刑幾乎不可能,所以就是實質廢死,臺灣人民反彈之大是非常的憤怒,人民有85%反對廢死,但民進黨政府爲追求所謂的進步價值,因此跟着歐盟跑要推動廢死。

賴士葆則進一步質疑,因爲實質廢死,人民認爲司法院已經變成內閣化,之所以賴清德總統要發動大罷免,就是因爲他現在兼總統權、行政權、監察權、考試權、司法權、媒體權於一身,獨缺立法權,所以要搞大罷免拿到立法權,七權合一就變超級大總統,簡稱皇帝,「外界認爲司法院已經淪陷、不再中立、不再獨立。」

蔡秋明則說,該憲判事實上是肯定死刑的存在,並沒有否定死刑的合憲性,確實判死刑的困難度比較高,但跟廢除死刑還是不一樣,他的理解是司法院非總統的司法局,憲法法庭還是能夠維持獨立審判,有獨立審判的空間。

不過賴士葆以萊豬釋憲案爲例,直言這就是最赤裸裸、大法官徹底向當權者跪下來投降最好的例子;他說,各地方政府爲人民的健康,爲甚麼不能嚴格一點的標示產品是否有萊劑,但因爲美國說不可以所以中央政府就說不可以,結果大法官完全跟行政部門一致。

他痛批,蔡英文當總統後,所有的釋憲都是民進黨要的,民進黨不要的1個都不會過,「立法院立了法,我們代表人民,我們的民意是百分之百,請問你後面有幾票,你沒有民意基礎」,立法院過半通過的法律,「行政院不要、賴清德總統不要,就交給你們把它封殺」,這不是司法局什麼纔是司法局,何其悲哀。

蔡秋明強調,司法人員都不是民選,確實明顯沒有民意基礎,但是不明顯有不明顯的好處,就是並沒有黨派的利益,因爲民選他有黨派,而司法權本來就有抗多數的特性,即美國法學者所提出的「反多數決」(Counter-Majoritarian),如果大法官要用選的就更嚴重,因爲選的要對選民負責,就會政治立場,大法官不能有政治立場。

另外賴士葆也拋出「公投推翻釋憲案」的議題;蔡秋明則認爲「這是蠻有趣的問題」,值得探討,但《憲法訴訟法》的條文規定,並沒有包括憲法法庭的判決,可以作爲公投的標的;賴士葆則強調「修法就好」,把公投項目加憲法法庭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