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憲法法庭開庭 藍白質疑正當性

▲憲法法庭《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說明會,由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主持。(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司法院憲法法庭12日下午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審查會,並邀請聲請人、民進黨立院黨團,以及相對人、立法院等單位,出庭說明。由於《憲訴法》經由立法院三讀程序全案付表決合法,再加上目前大法官人數不足,因此開庭時,藍白立委均質疑,本次開庭的正當性何在?

總統賴清德於今年1月23日,公佈《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同意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的評決門檻規定。不過司法院原本的15名大法官,在去年11月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後,至今總統提名、立法院表決數次,仍無法達到最少的10名大法官評議門檻;以至於自今年1月《憲訴法》修法後,憲法法庭無法做出任何判決、裁定。

雖然不能評議作出判決裁定,但現行的8位大法官仍想積極表現存在感。大法官們決定針對由民進黨立院黨團聲請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2日召開釋憲說明會,並邀請雙方代表、專家學者前來說明。

12日開庭前,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在受訪時就表示遺憾。他認爲,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的態度堪慮,在立法院當時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時,謝銘洋就公開說「深表遺憾」,還說這會造成問題;之後謝銘洋又在審理「國會改革釋憲案」中提出不同意見,主張立院三讀舉手表決違憲。因此黃國昌直接批評謝銘洋,是否要回避審理本案?他更批評,憲法法庭竟指責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的三讀程序有瑕疵,令人無法理解;而且《憲訴法》是大法官「涉己事務」,大法官「手伸那麼長」管到國會自治、自律事項,想在政治上面達成什麼目的,也令人無法理解。

▲民進黨立院黨團三長柯建銘(前排右起)、吳思瑤、鍾佳濱均出席憲法法庭。(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開庭時由民進黨方面先進行陳述,民進黨立院黨團三長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均出席陳述。其中柯建銘指稱,《憲訴法》修正案立法過程有重大明顯瑕疵。他說,修法議案在委員會中未經充分討論,藍白即提出停止討論動議;或是根本未經討論。而進入黨團協商時,各黨團協商代表也未經充分討論,甚至黨團協商完全沒結果。

柯建銘也強調,在立院院長召開黨團協商會議時,也沒就條文內容進行實質協商就結束會議。院會中,未給予民進黨立委充分發言機會,更以不記名的表決方式對議案進行表決;立院審議淪爲多數暴力,且表決結果未落實公開透明原則,有違憲之疑。

相對人立法院由立委吳宗憲代表出席,他直接反問大法官「大法官人數不足時,憲法法庭是否仍可審理案件?」強調在大法官人數不足的情形下,召開本次說明會的正當性何在?

此外,大法官呂太郎、尤伯祥、蔡宗珍等人也相繼提問,但都強調,目前「本件尚未受理」,只是希望透過這個說明會,瞭解當時通過修正案的立法過程,以釐清有無受理本案之必要。

▼立委吳宗憲(右上),當庭質疑憲法法庭開庭的正當性。(圖/翻攝司法院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