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綜所稅申報系統3投信7檔ETF、基金出錯 自家人也中槍

▲綜合所得稅申報示意照。(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綜合所得稅申報起跑還不到半個月,市場傳出包括臺新投信、富邦投信與兆豐投信等3家公司旗下逾7檔ETF、基金在所得稅收益申報系統上出錯,3公司皆已緊急發佈公告呼籲投資人報稅時要看仔細。

▲左起爲臺新投信、富邦投信、兆豐投信綜所稅申報更正公告。(圖/翻攝各公司公告、臉書姐夫理財心事提供)

兆豐投信

財政部泛公股成員兆豐金(2886)旗下子公司兆豐投信指出,已於4月30日向國稅局申請更新5檔ETF申報的113 年信託財產各類所得,國稅局預計於5月上旬更新完成。

兆豐投信指出,投資人如果報稅時持有「兆豐藍籌30ETF 基金(00690)」、「兆豐臺灣晶圓製造ETF基金(00913)」、「兆豐臺灣龍頭等權重ETF(00921)」及「兆豐永續高息等權重ETF基金(00932)」四檔基金有所得類別【76-財產交易所得】,爲證券交易所得,適用所得稅法第 4 條之1「證券交易所得停徵」之規定,可直接剔除。

另外,投資人如持有兆豐洲際半導體ETF(00911),所得類別爲【71海外營利所得】及【76-財產交易所得】增加註記欄爲【FR-海外信託所得】,列入海外所得,適用最低稅負規定。

臺新投信

臺新投信指出,旗下兩檔ETF基金——「臺新高股息平衡基金」與「臺新臺灣永續高息中小型ETF基金」——於113年度配息涉及所得稅資料,已根據相關法規完成所得稅扣繳憑單修正及補發,預計5月16日(本週五)送交國稅局進行更正申報。

臺新投信指出,投資人於下載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前,如發現有前述二檔基金之以下所得類別時,請注意以下事項並進行調整:

1.如發現二檔基金有所得類別【54-86年度或以前年度股利所得】,請調整爲【54C-87年度或以後年度股利所得】。<報稅系統請選取54C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87年度或以後年度股利或盈餘)(自益)>

2. 如發現二檔基金有所得類別【76-國內財產交易所得】,請直接剔除

3. 5月16日國稅局更正完成後,將能下載正確資料。提醒您,財政部已公告,延長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6月30日,建議投資人善加利用。

日盛日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113年度信託所得申報,查到將87年以後股利或盈餘所得(54C)及附條件交易之利息所得(61D)有重複申報情事,本公司已向國稅局更正申報。

富邦投信

富邦投信指出,投資人在申報114 年綜合所得稅時,要先確認綜合所得稅各項所得類別若有含前段所述基金之87年以後股利或盈餘所得(54C)及附條件交易之利息所得(61D),務必先手動將其所得從所得類別調整再進行申報綜合所得稅;若受益人已經完成申報並含有前段所述基金之87年以後股利或盈餘所得(54C)及附條件交易之利息所得(61D),務必在 114/6/30 前將其綜合所得稅各項類別調整後再重新申報綜合所得稅,以利重新計算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