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軍士官 常備兵也可休身心假

賴清德總統27日主持2名晉任少將典禮。圖左爲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長申晉強;圖右爲戰規司戰略研析處長劉文靖。(總統府提供)

立法院通過調高軍人待遇,遭行政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賴清德總統27日主持將官晉升授階時重申,立法院通過的待遇提升方案,不僅在程序上有違憲疑慮,齊頭式加薪方式,也可能導致薪資結構失衡,無法反映不同部隊的專業能力,以及所承受的風險差異。

賴清德指出,今年4月宣佈調升志願役勤務加給、戰鬥部隊加給;6月調升網路戰加給;7月調升戰航管加給及電偵加給。這些調整都已經正式生效,實質增加官兵薪資。

他重申,未來若大法官釋憲結果合憲,政府將依法追溯補齊;若確定違憲,也會在兼顧國家安全、財政負擔及整體經濟發展等3個前提下,依照部隊的任務性質,持續完善官兵的待遇制度。

賴總統昨在接見「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訪問團時也強調,臺灣明年度的國防預算比照北約標準將佔GDP的3.32%,目標在2030年前達到GDP的5%,以強化自我防衛能力,也爲維護區域和平穩定持續做出貢獻。

此外,應處兩岸軍事情勢嚴峻,國軍近年訓練、聯合操演與戰備偵巡等任務大幅增加,帶給部隊官兵的身心壓力,國防部繼今年7月預告修正《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明確規範志願役與義務役軍官、士官,每年可請3天「身心調適假」,再擴大納入常備兵及補充兵。

國防部預告《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修正草案,就請假規定的「事假」部分,除了必須親自辦理不可的個人事務之外,現役1年的常備兵役役男、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役男,還可基於調適身心需要,得分別申請3天、1天身心調適假,且權責主官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