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臺灣禁止槍械!美國女帶亡父槍彈來臺觀光 慘被起訴

▲美籍女卡珊卓於今年1月來臺旅遊期間,被查獲持有Remington 51型制式手槍1把及0.38吋子彈8顆,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她起訴。(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來自美國德州的卡珊卓今年1月底來臺旅遊,隨行李攜帶父親過世後留給她的Remington 51型制式手槍及8顆0.38吋子彈,準備從基隆港搭乘郵輪離境時遭查獲。基隆地檢署昨(7日)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但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檢方起訴書指出,卡珊卓1月25日入境後,展開3天行程,期間造訪臺北101、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及孔廟等景點。1月27日,她在基隆港準備登上「希臘天空號」郵輪離境時,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官兵透過X光安檢,發現行李中藏有槍枝與子彈,當場查扣。

卡珊卓向檢方供稱,槍枝爲父親遺物,因不清楚臺灣嚴格禁止攜帶槍械入境,纔會將其放進行李箱攜來臺灣。

檢察官認定,其行爲已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槍砲」罪,依法最輕本刑5年以上。但考量美臺槍械法令差異大、當事人確有認知不足,且犯後態度良好,遂建請法院量刑時予以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