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幫蓋「柯文哲甲章」 彭振聲堅持京華城關鍵公文要柯決行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堅持必須由柯文哲在京華城公展文上蓋章決行。(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案遭起訴,1日出庭前得知妻子死訊後悲憤表示,「認罪是不要讓太太擔心」,外界認爲彭將翻供,有利於柯文哲。不過根據北檢調查,彭振聲曾反對京華城案,且不願依權限代表市長在關鍵公文上蓋甲章,由柯文哲親自決行,彭振聲在偵查中解釋這個異常舉動,是因爲「市長蓋過章不能說不知道」。

檢方起訴指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爲爭取京華城容積率,曾跟着應曉薇拜會彭振聲,請求「幫忙」、「放水」,當時彭振聲拍桌怒駁「這違法的事,我不會做」,不過後來沈慶京與柯文哲達成賄賂期約後、柯文哲明知都發局官員認爲恐有圖利疑慮的情況下,批示將京華城陳情案送研議。

案件進入都委會後,有部分市府局處代表、民間委員都持反對意見,主持會議的彭振聲曾與當時都發局長黃景茂討論受阻情形,黃景茂曾在LINE指出「過於主觀、情緒激動、無建設性發言之委員不宜續聘」,彭振聲當時回覆「收到,不過某些議題有反對不是壞事,代表我們的討論是公開透明的,順利通過就好,委員任期到了我會處理」。

之後彭振聲預擬「委員對京華城容積率560%無異議」等結論,無視實際上有委員反對的聲音,開啓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的大門,一旦進入公開展覽程序再無異議,後續審議極有可能暢通無阻,彭振聲卻在此時出現猶豫。

依往例,都市計劃公展公文,只需要副市長代市長蓋甲、乙章就可決行,彭振聲卻只蓋了自己的副市長職章,就讓公文繼續往上送,等到柯文哲蓋用市長章之後,彭振聲確認柯文哲心意,纔在公文上再蓋覆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