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論文論英雄”,才能袪除論文買賣痼疾

近期,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調查審議,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委務會議審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相關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體進行了處理,20多名高校人員涉學術不端被通報,涉買賣論文、抄襲剽竊等。

從通報來看,不少人已然通過論文買賣獲得了科研項目、學術獎勵。如果這種論文買賣演變爲一股剎不住的邪風,自然會有更多人在結果導向的功利化驅動下相互傳染,放棄紮紮實實搞科研的苦拼,選擇找各種捷徑,令學術界逐漸形成一種不良的浮躁風氣,進而損傷到整個學術生態,影響科研質量。

目前,被通報的相關責任人已經分別被處以終止項目、追回資金、終止或撤銷相關榮譽稱號等處罰,處罰不可謂不嚴重,教訓不可謂不深刻。更重要的是,從這些個案出發,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全鏈條打擊論文中介,從評價體系上消除不科學的導向,從科研目標上確立嚴肅求實的學風。

學術論文是科研工作者職稱評審、崗位晉級、年度考覈的重要依據。爲了獲得更好的發展空間,在巨大的發表壓力下,個別科研工作者尋求一種捷徑,這種畸形的需求就導致了“買賣論文”市場的出現。俗話說“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有生意”。這說明,遏止論文買賣,關鍵是在需求端發力,破除“唯論文”的不良導向。

論文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但不能成爲“唯一”評價標準。對於專業科研人員,要破除“以論文論英雄”的評價機制,建立科學、完善的學術評價體系,防止科研人員迫於職稱晉升、業績提升等壓力,搞論文造假、抄襲或代寫,鼓勵和引導他們做那些週期長、有原創性、前瞻性的課題。

同時,加大對論文寫手、買方的打擊力度。對於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行爲,要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同時要健全相關法規和學術誠信體系,形成完備的制度約束,逐步推行實行論文造假“一票否決制”。對於學術期刊也要加強監管,進一步完善期刊准入和退出機制,建立期刊黑名單制。

杜絕買賣論文現象,在時間上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只有努力破除“以論文論英雄”的不良風氣,強化分類考覈評價導向,特別是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減輕不必要的、機械的論文發表數量壓力,才能從根本上緩解高校人員的“論文焦慮”,袪除論文買賣痼疾。

上游新聞評論員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