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製造,那麼痛苦的她
♪ 你如此特別,我又怎會失望 ♫
文 | 伊姐(周桂伊)
週二發了,但那個時候我其實還沒有刷完。
刷完後我決定再寫一下。
因爲這個劇,真的點到爲止地說清楚了很多“隱形問題”。
比如,精英男人真的大部分是沒有心的。
霍建華太久沒演戲了,一演戲就發現,演員真的面對職業就是能展現出最好狀態,超級回春。
所以,就算作爲律所合夥人的他,一言不發直接離開了靠便利店打工+脫口秀生活的妻子,偶爾問一句:“你還想跟我一起去新加坡(照顧好我,做全職主婦)嗎?”彈幕都是,他還愛她。
(兩個人真的不合適,隔着原生家庭、階層、性格的巨大鴻溝,對張凱而言,是“短暫地愛了一下”而已,就算它導向結婚,雙方分開也是必然)
分居期間,他回臺北,已經不告訴程樂樂了,他的“愛”,不導向行爲的努力,甚至不導向“哪怕主動溝通一下”。
他在明知道妻子爸爸失智、妻子經濟無比拮据的情況,只是禮貌詢問對方需要不需要“經濟支持”。
在對方說“不用”後,毫無負擔地離婚、離開。
(以爲參與的是真葬禮的時候,情真意切說)
(發現只是樂爸不想把爛攤子留給女兒獨自承擔,提前辦了,冷笑)
真的好現實,好冷漠,又好禮貌,好自然。
劃重點:男人的愛,別看臉,看錢,看行動。(別被輿論綁架做什麼懂他靈魂的人,他那麼現實哪有靈魂啊。)
比如,人在最後告別的時候,不會有什麼長篇大論的人生總結,因爲沒力氣了,眼裡只有動物般的哀鳴和不捨。
(秦漢這個眼神太好哭了,拿個獎吧。話說,林青霞看到這就是老掉後的“宿命愛人”,會不會釋懷很多)
但我最難忘的是,好像第一次有國語劇,出現了“不負責,也到底不解釋的媽媽”。
女主角程樂樂,開篇就被父親在菜市場弄丟。
但這個爲了喝汽水,就差點弄丟她的男人,已經是世界上願意爲她付出最多的男人。
她的媽媽,在她8歲的一天,突然毫無徵兆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來。
8歲的樂樂,從此很長時間都無法說話,爸爸盡了最大努力陪伴,有一天她突然開口,她說:“我要一張美國的地圖。”
因爲媽媽去了美國,她下定決心,以後做導遊,可以公費到美國,還可以賺錢,找自己的媽媽。
她在這個行業顛沛流離,忍耐一切,卻最終因爲一次爆發滿盤皆輸。
(這次爆發,讓她上了臺北新聞頭條,從此告別了這個行業)
這也是她被迫走上夜間脫口秀+便利店員工的原因。
她經常回憶媽媽,印象中媽媽從沒有笑過,爸爸也從沒有覺察到不對。
她保留着常年吃蛋包飯,擠很多番茄醬的習慣,因爲這是媽媽走之前,唯一教會她的東西。
程樂樂爸爸經常放飛自己騎單車,也經常鬧到進醫院,有一天,她匆匆從脫口秀現場跑到醫院,看到了媽媽蓋着白布的樣子。
程樂樂的媽媽去世了,三十多年沒見面的媽媽,去世了。
她沒去美國,她一直就生活在這個城市。
故事從這裡變得,太深刻了。
程樂樂發現了爸爸抵押房子,給媽媽治病的匯款單,甚至看到他們偶爾去看展的門票。
她徹底被擊潰了。回到媽媽在臺北的家收拾遺物,她只想把一切都扔掉。
但在車啓動那一刻,她依然奮不顧身追了上去。
因爲,這是真正的永別,從此再無希望和期待的永別。
媽媽到底爲什麼離開?
《忘了我記得》整部劇結束,都沒有解釋。
當程樂樂翻看遺物的時候,你以爲會解釋。
當程光齊坐下來,嘆氣的時候,你以爲會解釋。
當程樂樂努力回憶細節的時候,你以爲會解釋。
都沒有。
在依稀的細節裡,大概能拼湊的是,媽媽大概是產後抑鬱症,或者追求自己的夢想。
程樂樂說了一句話:“作爲女兒我不原諒你,但作爲女人,我理解你。”
就憑這句話,臺劇已經next level了。
我們內地劇,觀衆是一定要有答案的,甚至很崇尚“非黑即白”的。
比如,這個人做錯了什麼,大家會說,那你知道自己是個什麼人,你還這樣選?
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覺知,知道自己的邊界、恐懼,和能力,99%大概都是混沌裡過的一生。
全世界都告訴你的那些好路,你總要走走,才知道自己走不走得通,好路也有很多陷阱的。
有的人運氣好,居然走通了,大部分人運氣一般,各種陰差陽錯裡,過了自己回頭也沒想清楚的一生。
《忘了我記得》很多淚點,但我爆哭到不能自控的,只有這一段戲。
程樂樂說,等到媽媽走了,她認真回憶了小時候,發現,媽媽是笑着的。
是她刻意篡改了記憶,讓自己接受一切。
媽媽走的那天,程樂樂說的不是:“我等你回來。”
而是:“你可以走,但不要再哭了。”
我們內地劇關於媽媽有很多種態度,但我看完這個劇,我真的就徹底明白了。
這世界上,的確有一些女性,不適合做媽媽,或者,沒有心力做媽媽。
這沒有對錯,而是,我們要允許,真的去允許。
因爲,這種允許,纔是對下一代真的好。
不要再製造那麼多痛苦的,程樂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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