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遭拖吊闖保管場開走愛車遭通緝 新竹男瞎扯蒐證畫面是AI變造
男子車輛違停被拖走,竟然跑去保管場逕自把車開走損毀封條,上法庭還辯稱警方拖吊畫面是AI變造。(邱立雅攝)
羅姓男子把車停在竹北市某路口道路邊線外,因佔用車道遭警方拖去保管場,並貼上封條,未料羅男逕自將車開走,聲稱警方拖吊過程影像畫面爲AI變造,且通緝纔到案,且每次開庭都遲到,法官認爲羅男犯後態度至爲惡劣,依犯損壞封印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羅男2023年11月22日將車輛停放竹北某岔路口邊線外,因佔用車道情形嚴重,造成車道限縮,警方以違反道交條例逕行舉發後,依規在駕駛座車門黏貼封條後,將羅男車輛拖吊至之交通隊拖吊保管場。
羅男發現車子被拖吊後,晚間到保管場逕自開啓車門,不顧交通隊拖吊保管場在場員警阻攔,旋即駕車離去,羅男以此方式毀損黏貼在車門封條,而損壞公務員所施封印。
羅男坦承確實有把車輛停放該處叉路口邊線,也坦承從保管場把車開走,但矢口否認何毀損封印犯行,辯稱平常就會把車停在那邊,也有其他車輛停放,發現車子不見以爲被偷,把車開走時沒看到車門上有貼封條。
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影片,確實顯示警方在執行拖吊前,已將拖吊資訊以粉筆寫在地上,接着也在車門貼上藍色封條。但羅男辯稱該拖吊過程之影像畫面爲AI變造,法官則認爲羅男未提出有何變造痕跡,空言指摘該影像畫面之真實性,自不足採。
法官認爲,羅男違規停車在先,竟不服取締及拖吊移置,且無視警員於係爭車輛車門上所黏貼封條,因爭執拖吊移置程序合法性,而擅自打開遭移置保管車輛車門,使封條損壞,經拖吊場人員勸阻仍拒不依規定辦理領車手續,漠視國家公權力,犯後於法院審理期間,經通緝始行到案,開庭均無故遲到,審理中,多方以與本案無關事項干擾審理進行,顯見其毫無悔改之意,犯後態度至爲惡劣,依犯損壞封印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