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老爸碎念拿刀猛砍頭臉...還狂咬4警 桃園逆子下場慘曝

▲桃園市李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返家遭老父碎碎念,李竟持開山刀朝頭、臉等處揮砍成重傷,中壢據報警方到場,李拒捕還踹踢咬傷員警,查扣其作案用開山刀。(資料照/中壢警方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返家,老父對其碎碎念,李男竟暴怒對父親一陣狂打,老父氣得揚言報警,李竟持開山刀朝父親頭、臉與手部等處揮砍成重傷,中壢警方據報到場,李拒捕還對員警踹踢還咬傷員警。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年6月;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25歲李姓男子今年3月14日深夜11時30分許,與友人飲酒後返回中壢住家,不滿父親對其碎碎念,2人起口角爭執還發生扭打,李父揚言要報警處理,李竟衝入房間拿出開山刀,朝老父臉部、頸部與手部等處揮砍,導致大量出血,家人見狀趕緊報警處理。

▲桃園市李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持開山刀砍傷父親成重傷,還拒捕踹傷員警。(資料照/中壢警方提供)

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據報後由胡姓副所長等4名員警到場處理,員警欲壓制李男,李不但拒捕還以踹踢方式攻擊4名員警,被壓制時還咬傷胡姓副所長膝蓋,導致員警左前臂、手指與膝蓋等處挫傷,但最後仍被員警負傷合力壓制帶回派出所偵訊;桃檢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屬未遂、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傷害等4項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李男否認殺人未遂犯行,辯稱並無殺人之犯意,僅有傷害之意。法官根據檢警提供證據,被告攻擊老父時,先持開山刀砍向被害人頭部,被害人試圖阻止被告攻擊過程中,被告仍持續以開山刀朝被害人之頭、臉部及上半身等處揮砍,造成被害人主要傷勢均集中於頭頸部致命部位,被告應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被告遭被害人推出房間後,即離開現場,應無非致被害人於死不可之殺人直接故意,被告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爲被害人之子,僅因細故即對被害人心生不滿,竟持刀具砍殺被害人,犯罪手段實屬兇殘,所幸及時就醫未生死亡結果。考量被告於犯後否認犯行,辯稱案發時酩酊酒醉不復記憶爲由,未清楚說明事發經過,僅坦承有傷害犯行,難認犯後態度良好。然被害人已同意原諒被告,亦希望能對被告從輕量刑之結果。法官審結被告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年6月。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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