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汰換難 北市5年僅19人

不適任教師汰換制度時間冗長,雖歷年經過調整縮減流程減輕校內負擔,但效果有限,有校長指出,要汰換一個老師至少要花費一年,行政調查蒐證困難度高,常導致校內教職員疲於奔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某高職一名教師,上課時吃早餐、滑手機,遭學生檢舉。校內有教職員爆料,該老師仗着與教育局、議員關係好,我行我素,校方日前要開會討論其不適任行爲,竟揚言要對參與開會者提告。校方證實有接獲相關檢舉,已啓動不適任調查程序。

實務上,不適任教師汰換制度時間冗長,北市近五年遭汰換不適任老師僅十九人,要汰換一名老師至少要一年時間。有校長指出,行政調查蒐證難度高,行政人員疲於奔命,建議困難個案應由教育局專審會入校主導調查。

爆料教職員指出,這名老師當導師期間未能妥善處理學生問題,常與學生髮生衝突,還到法院告學生、家長,近日又被學生家長檢舉,上課放影片給學生看,老師在一旁滑手機、吃早餐,學校接獲檢舉後,啓動校事會議調查,該名老師竟威脅校內老師「若去開會就提告」。

北市府教育局表示,不適任教師個案狀況不一,學校通常較瞭解該教師情形,才賦予學校調查權,目前也在官網設立專區提供相關法令、流程圖、檢核表及表件範本供學校參考並確保調查作業符合規定,若校內有需求也會給予額外補助,讓學校聘請外部委員協助調查。

北市雙園國小校長陳顯榮表示,學校接獲的投訴樣態多元,包含霸凌、不當體罰、上課狀況等,但實際觀察成案件數僅約一半,每接獲檢舉就須另案調查,就算最後不成立,也讓行政疲於奔命;私立豫章工商校長林振雄也說,不適任老師解聘前通常會給予輔導期,由校內指派人員輔導,當事人未必服氣,也可能衍生爭端,建議教育局應派專人入校觀察較具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