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練 體育署研議修法公佈名單
運動教練不當管教、性暴力事件頻傳,人本教育基金會呼籲體育署應建立完善的不適任教練機制。對此,體育署副組長戴琬琳表示,依目前法規,要公開名單與教練證註銷事由仍有疑慮,將研議修訂國體法,朝公佈名單努力。
戴琬琳表示,人本提及的兩案,均已撤銷教練證且終身不得聘用,已將註銷教練證名單函知給地方政府,並轉知學校、體育場館等。現階段聘僱方可從教練證查詢系統,查詢聘僱對象是否具合格教練證,若不在系統上,就要進一步確認再決定聘用,以確保場域安全。
體育署表示,依現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明定如有性平、體罰等不當行爲,不得申請教練資格檢定,教練證照查詢系統也將予以剔除。
體育署每月也定期辦理查詢作業,介接法務部及衛福部資料庫系統查詢,如果有媒體報導,即時於系統先行遮蔽,要求協會召開紀律委員會審議,查證屬實者註銷教練證照,協會並函知地方政府轉知轄區各單位,除了透過教練證照查詢系統查詢外,民衆也可自行洽詢各協會,以確保權益。
體育署強調,有關於查詢系統註記不適任教練部分,由於目前尚無法律依據,未來將參考兒少權法第八十七條等相關規定,朝法制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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