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說名字的橋

(圖/本報系資料照)

淡江大橋還沒完工通車,就因「商標申請」再掀中央和地方戰火。交通部公路局偷偷註冊「淡江大橋」4字及圖案標誌的商標權,讓新北市政府痛批形同將公共建設當成專屬財產,嘲諷未來難道只能用「不能說名字的橋」來宣傳介紹。

淡江大橋在1980年提出興建計劃,因中央主管機關決策反覆,還有政黨輪替等因素一再延宕,每逢選舉都被拿來當成選舉支票,因而有「選舉橋」之稱。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2013年還曾與藝文團體開記者會,要求文化部應出面搶救淡水夕照的文化資產。

儘管如此,歷經藍綠多任行政院長及中央經費挹注下,淡江大橋終於迎來「合龍」儀式,卻因賴總統剪綵,施工單位懸掛的馬屁布條惹話題,綠營急着搬出布條是廠商自行懸掛來洗白,但過往阻擋興建的「黑歷史」也被挖出來。

還好這不影響民衆對明年通車的期待,但交通部公路局被爆早就偷偷將「淡江大橋」申請商標註冊,且完全沒有先徵詢新北市政府的意見,爲近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爭議再投下震撼彈,畢竟新北市政府也出了1/3經費,卻被中央整碗捧去,自然吞不下這口悶氣。

公路局過去從未對橋樑註冊商標,醜事曝光後,辯稱是爲防堵「商標蟑螂」惡意搶注,避免地標名稱遭濫用。雖然依法用公共地名註冊不一定能成功,但沒有事先徵詢新北市政府,其行徑與夜行性蟑螂何異,分明想搶功還這麼多說詞!

淡江大橋是屬於全民的資產,不論中央和地方誰出的經費多,花的都是人民納稅錢,若中央只會「割稻仔尾」,不覺得臉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