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友人被砍傷 3人闖派出所 當著警察的面找嫌犯尋仇

林姓男子打算到派出所,找砍傷他朋友的邱男尋仇。林找賴男、周男同行,林進入派出所後持辣椒水朝邱男噴灑時,賴男抱住要制止林的警員,周則在一旁助勢,3人全被起訴。法官審理後,認定3人都犯妨害公務罪,分處2年、1年6月和9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不滿汪姓友人遭邱姓男子砍傷,得知邱男被員警帶到基隆市警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調查,在2023年10月19日凌晨在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號召在場的賴姓、周姓男子,共同前往南榮路派出所要找邱男尋仇。

林男攜帶辣椒水自行騎機車,賴男騎機車搭載周男,並持林男提供的高爾夫球杆1支、金屬鐵棒2支,當天凌晨4時許抵達南榮路派出所後,周男將前高爾夫球杆、金屬鐵棒放在派出所門前牆邊,接着林男進入派出所,朝邱男噴灑辣椒水。

陳姓警員要制止林男時,被賴男由後方抱住,周男則在場旁觀助勢。警方隨即逮捕林男等3人,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檢察官偵查時,從林男涉案前與友人的LINE對話,得知他找賴、周同行前往南榮路派出所,是要兩人協助阻擋警察,讓他得以在派出所找邱尋仇,起訴3人。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等3人都自白犯罪,並依南榮路派出所監視錄影畫面等事證,認定林男、賴男和周男犯行,並依刑法妨害公務罪章,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在公衆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罪,分處林男、賴男2年、1年6月徒刑。周男犯攜帶凶器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9月。

林男邀賴男、周男同行,在基隆市警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找砍傷友人的邱男尋仇。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分處林、賴、周男2年、1年6月和9月徒刑。聯合報系資料照圖/翻攝自Googl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