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西門町過多政治立場的旗子 女子動手拆不罰原因曝光

不滿西門町過多政治立場的旗子 女子動手拆 法官不罰(示意圖,達志影像)

王姓女子日前在臺北市西門町拆除臺灣獨立建國大旗隊設置的旗幟,警方將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她說當日心情沮喪,且覺得西門町是觀光景點,不應有過多政治立場的旗子樹立,而徒手拔取旗子,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她拆下旗幟後就離開現場,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公共場所之行爲,裁定不罰。可抗告。

臺北市萬華警分局移送指控,王女2025年3月2日在北市西門6號出口周遭拆除大旗隊設置之旗幟,因她涉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她說,當日心情沮喪,且覺得西門町是觀光景點,不應有過多政治立場的旗子樹立,而徒手拔取旗子。

法官依照路口監視器影像照片,認爲王女將旗幟拆除後平放於人行道旁,未有其他滋擾安寧秩序情形,她拆下旗幟後,即離開現場,嗣經員警循線尋獲,尚難認她已達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安寧秩序而達到難以維持或回覆之程度,核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之要件仍屬有間,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