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手機被沒收…18歲高職男持刀殺死單親母 出庭認罪

桃園八德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因不滿被獨力撫養他的母親沒收手機,加上平日管教與升學等事情積怨已久,竟持水果刀闖進臥室猛刺母親頸部致死,桃園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桃園地院今進行準備程序,陳男坦承犯行,全案預計6月17日由國民法官審理。

檢方調查,陳男生長在單親家庭,但言行與正常同年齡少年有異,長年就醫服藥,不時會出現情緒失控暴怒情況;但陳母從不放棄,仍對兒子全力教導,平日管控兒子用手機打遊戲的時間,案發前又因兒子即將高職畢業,對其升學及未來發展很是關心,經常爲此叨唸,卻引發兒子不滿。

去年6月1日上午11點10分,陳男至廚房拿取1把水果刀,接着走進母親房間內,朝躺在牀上的陳母頭部、左頸、胸部及腹部等多處猛刺,直到上午11點30分,陳男才以客廳電話撥打119,救護人員到場將陳母轉移至客廳施以急救後送醫,仍於同日下午1點不治死亡;八德警方上午11點56分據報趕抵,在陳母牀上扣得染血水果刀,案經陳男舅舅提告。

現場目擊者轉述,警消到場後,陳男若無其事地在家裡晃來晃去,對自己的犯行完全不緊張,顯得似乎與他無關的樣子,救護人員在臥房發現陳母滿身是血的倒在地上,包括胸、背部等多處逾10處刀傷,檢傷後緊急止血送醫,初步研判母子倆可能因爲日常生活瑣事積怨甚久,造成陳男暴怒失控拿刀刺死媽媽。

桃園地檢署日前依家庭暴力之殺人案件起訴,陳男案發後遭收押;桃園地院今進行準備程序,陳男坦承犯行,全案接下來將爭執陳男是否適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等自首條件,預計6月17日至18日由選任國民法官審理,並於6月20日宣判。

桃園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因母親管教嚴格,限制使用手機,去年6月持水果刀殺害母親。桃園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陳男認罪,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