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婦長期窺探、大力甩門 68歲男持刀闖宅猛砍險釀人命

家住桃園楊梅林姓男子因長年與隔壁鄰居有嫌隙,今年4月25日午後手持開山刀,闖入王姓鄰居夫婦住處,朝婦人的頭頸等要害猛力揮砍,屋主王男見狀上前奪刀也受傷,王婦及時送醫救回一命,桃園地檢署依殺人未遂、侵入住居與過失傷害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68歲林姓男子與王姓夫婦爲多年鄰居,由於王婦長期習慣於林男返回住處時,探頭向林的住處查看,並有多次大力甩自家住處大門的動作,讓林男感到不悅,因此積怨已深。

4月25日案發當天,林男駕車回家停車時,又與王婦發生衝突,由於他因不滿王婦長期窺探又甩門等行徑,加上這次停車糾紛,竟一時情緒失控,當天下午3時,回家後,手持一把含刀柄8公分、總長度約48公分的開山刀,未經同意逕自闖入王姓夫婦住處。

林趁王婦未注意,由上而下朝她的背部揮砍,當王婦挨刀轉身以手防禦後,林竟又朝她的頭部、頸部、手部揮砍數刀,造成王婦的左頸、左臉、左上臂及背部多處撕裂傷。

屋主王男見狀,急忙上前阻止並搶奪林手中刀刃,才讓林停止攻擊,雙方在搶刀過程中,王男也遭劃傷,導致右手中指撕裂傷並韌帶損傷,所幸王婦經送醫救治後未死亡。

偵查時,林男坦承持刀朝王婦揮砍,但他否認殺人,並以「只是想要教訓王婦,並沒有要殺她,而且當時他是用刀背砍她云云」來辯稱,律師也說,王婦的傷口並不深,若是被告林男有殺人犯意,不可能只有這種傷勢,應該只是想要嚇唬對方等語。

檢方調查,林男長期對鄰居婦不滿,除了探頭查看、用力甩門,案發當天雙方又因停車問題發生爭執。根據林的供述,可見他對王婦早已積怨很深,案發前情緒非常激動,儘管雙方並無深仇大恨,但在憤怒情緒下,他持刀砍向王婦時,不能說完全沒有殺人動機或犯意。

同時,林男所持開山刀雖非法律規定管制刀械,但它是金屬製成、刀刃呈銀白色,案發時,他用這把開山刀砍向王婦背部時,先劃破她的衣服和外套,再傷及背部,被砍破的衣物和外套破口筆直整齊,從翻拍照片可看出刀鋒非常銳利,若用刀背不會有筆直整齊的破口,因此,被告聲稱用刀背攻擊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再參考下手部位及傷勢,林男砍擊部位集中在頭、頸部等要害,王婦左手臂也有因阻擋其頭部遭攻擊而造成抵禦傷勢,下手果斷、猛烈、堅決,顯非僅是單純想要傷害或教訓,認定他有殺意。

桃園楊梅68歲林姓男子長期不滿鄰居王婦窺視、大力甩門,案發當天又起停車糾紛,竟憤而持開山刀闖入鄰居家,朝王婦要害揮砍,連上前奪刀的王夫也受傷,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殺人未遂、、侵入住居與過失傷害等罪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