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甩臉書8帳號狂轟濫炸 夫妻聯手提告小三
屏東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共同提告女子小萱(化名),控訴她明知阿德已婚,仍長期與其交往,甚至在分手後惡意騷擾,散播不雅對話與改圖照片,對兩人名譽與生活造成重大打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共同提告女子小萱(化名),控訴她明知阿德已婚,仍長期與其交往,甚至在分手後惡意騷擾,散播不雅對話與改圖照片,對兩人名譽與生活造成重大打擊。法院審理後認定小萱部分行爲構成侵權,判賠小美80萬元、阿德則獲賠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指出,阿德與小美於2020年2月結婚,婚姻仍在存續中。未料,小萱自2021年7月起,明知阿德爲人夫,仍與其頻繁透過LINE互稱「老公」「老婆」,交流曖昧與情色對話,期間更發生數次性關係。此事最終被小美知悉,導致她身心重創,甚至需就醫服藥穩定情緒。
原告主張,阿德自2022年11月起斷絕與小萱來往,小萱疑似心生不滿,竟在阿德位於屏東東港住家外徘徊、叫囂,甚至張貼其與阿德的私密對話截圖與改圖照片,還撕毀春聯、裝設監視器窺視阿德日常。除此之外,小萱還使用多個臉書假帳號,包括「羅X琪」、「林X晴」、「李X賢」、「瘦X猴」、「韋X寶」、「林X儒」、「趙X」、「王X明」等,不斷張貼詆譭阿德與小美的內容,公開其私照與身分證,惡意散播兩人隱私,造成家庭與職場劇烈動盪。
對此,小萱承認曾與阿德交往,並有部分行爲屬實,但否認有潛伏、騷擾、冒用帳號等惡意行徑。她更反控表示,當初只是想討回對方積欠的百萬元債務,並未有不法意圖。
法官審酌全案後認爲,小萱在與阿德發生不倫關係後,仍執意干擾原告日常生活,手段惡劣,造成小美精神壓力過大,需就醫治療;而對阿德的持續通訊與散佈私密訊息,也構成隱私與名譽侵害,難謂正當追債。綜合考量行爲人過錯程度、受害者精神痛苦及社會觀感,法院最終判決小萱須賠償小美80萬元、阿德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