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舉父看完A片性慾爆棚!繼女被害日日帶刀 渣男挨告下場出爐

不舉男看完A片性慾爆棚,繼女被害後日日帶刀自衛。(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孩小楓(化名)未滿14歲時,跟着媽媽與繼父阿德(化名)共組家庭,豈料在2023年間,阿德開始對她伸出狼爪,動不動就會伸手猥褻,導致她身心受創,帶着小刀到校想保衛自己,老師察覺有異詢問後,事情才被揭穿。阿德庭間稱自己有憂鬱症,精神狀況不穩定纔會犯行,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罪,各處3年2月刑期,應執行4年2月。

判決書指出,阿德2023年上半年起,三度不顧小楓拒絕,強行猥褻,導致小楓精神緊張,上課都帶着小刀,導師發現異狀,循線瞭解一切後通報。

阿德承認自己的猥褻行爲,但辯稱自己有2、30年的憂鬱症,和心理障礙性功能不舉,如今有什麼狀況會跟心理師說,也曾闡述看完A片後想摸小楓的情形,又因自己不舉會時常觀看色情片,當時心理醫師迴應,應是因抗藥性產生幻覺,導致他有相關衝動。

法院調取相關病歷資料及證據,確認阿德有鬱症及反社會人格傾向,並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然細繹他於鑑定過程中,對本案犯行動機及經過情形,均能記憶、理解、陳述甚至反駁、否認,且他有關於妨害性自主的犯罪行爲已非初犯,足認其具有判斷此行爲是違法且侵害他人權益的認知。

法官審酌,阿德明知小楓未滿14歲,違反其意願進行多起猥褻行爲,甚至想下藥而未遂,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及兩性關係認知,並斟酌他先前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誣告等前科,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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