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拍性愛畫面…荒唐律師染指12歲女童還偷拔保險套 1動作露餡完了

香港一名律師被控性侵12歲女童。示意圖/AI生成

事務律師陸建廷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2歲女童後,邀女童到其家吃飯,之後已脫女方衣服並撫摸她身軀,並有性交。兩人之後繼續聯絡,律師並提議女童可在喝酒後爲他口交。兩人之後再見面,併發生性行爲,律師並以對保險套敏感爲由,中途把安全套脫下。他在兩次事件中又拍下女童逾二百張裸照及拍下影片,亦有把部份照片傳送給女童,惟遭女童父親發現。律師今(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5罪,暫委法官勞潔儀將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爲被告索取心理專家報告及精神科報告。

被告陸建廷(39歲,律師),被控2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2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1項促使16歲以下人士製作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24年3月在青衣珀麗灣某單位,兩度與12歲女童X非法性交;並有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包括X的合共204張照片及9個錄影片段,及促使女童X製作其乳房照片。

被告向女童X稱他28歲

案情指,女童X在2011年出生,事發時是12歲中一學生,而被告則是事務律師。他們在2024年年初,透過交友軟體「Heymandi」認識,被告告知X,他當時年約28歲。

首次帶X回家已性交

在2024年3月4日早上,二人相約在南昌站會面,一起坐車到馬灣,途中被告有親吻X,其後被告把X帶到他位於馬灣的住所。二人在住所中先進食,在X喝水時,被告開始親吻X。X隨後表示想休息,於是被告帶她到臥室,其後又要求X脫去身上的衣物。X照做後,被告以雙手撫摸其胸部與私處數分鐘,並把手指插入X的陰道,又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爲。在取得X的同意後,被告戴上保險套與X性交,並用手機拍攝20張X的裸照。

X喝啤酒後被告要求性交

同月28日,二人相約第2次見面,被告再次帶X到他的住所。在好奇心驅使下,X當時喝了約1至2罐啤酒,被告遂要求與X發生性行爲,X同意並脫去衣服,其後又喝了數罐啤酒,並感到頭暈。

被告性交途中脫下保險套

被告在親吻X後,二人性交。起初被告有使用保險套,惟在過程中脫下。X當時感憤怒並指責被告,但被告繼續與X的性行爲。除了性交外,二人亦有口交。同時被告有用手機拍攝184張X的裸照及錄製9段與X的性行爲影片,並傳送給X。

X父檢查手機發現X與被告對話

在2024年5月4日,X的父親在檢查其手機時,發現她與被告的對話紀錄及數張裸露自拍,X承認曾與被告發生性行爲。X父翌日報警。

被告提議X醉酒下爲他口交

在二人的telegram對話中,被告曾經問X是否曾觀看成人影片並自慰,X表示肯定;被告在與X發生性行爲後,亦曾在訊息中表示很愛及掛念X,又要求她傳送胸部照片,以及曾以訊息提議X在醉酒狀態下嘗試爲其口交,X詢問被告會否使用避孕,惟被告稱對保險套過敏。

在2024年5月8日,警方以「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罪名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機中撿取了二人的相片及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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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