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被分手爆打女友 嗆「殺妳老公同歸於盡」!小王下場曝
不甘被分手爆打女友,還嗆聲「殺妳老公同歸於盡」!小王下場曝光,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8月。緩刑3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人妻歡歡(化名)偷腥,某日凌晨通電話談分手無共識,阿國便表示要到歡歡住處,拿回交往期間的物品。不料,雙方見面阿國情緒失控毆歡歡,還勒住頸部並嗆聲,「我要把妳掐死,妳有什麼遺言要說」、「我要殺死妳老公,我們三個同歸於盡」,所幸歡歡趁隙逃離,警方獲報將阿國逮捕送辦。
法院審理,歡歡指控,事發當天她被阿國爆打,她擔心生命及身體安全受到危害,先以言語安撫後,隨即趁隙脫逃到社區警衛室求救,並躲於警衛室門後,阿國卻拿着剪刀追趕過來,猛敲警衛室的門,想要強行進入警衛室。
阿國隨後爬警衛室的窗戶入內,並持剪刀要脅警衛離開,她被阿國推到靠牆,爲了避免阿國抓狂,她奮力奪下剪刀,阿國卻再次逼問盧她,「爲何選擇你先生,而不選擇我」,還掌摑、毆打她的臉、頭及背部,甚至腳踢她腹部,掐着她的頸部推到靠牆牆。
阿國又嗆聲,「我會找個人砍妳」、「我絕對會讓妳死啦」、「妳不快講,我要襲擊妳肚子」、「爲何不選我,我還是要殺死妳」。此時她看到早班警衛,爲了求救就大喊:「我頭很痛,不要再打了」。此時阿國低頭想要拿取物品時,她就趁機打開警衛室門逃離,阿國卻拿滅火器追趕她,所幸員警剛好趕到並將阿國制伏。
阿國辯稱,他患有躁鬱症,案發時因未按時服藥,導致與歡歡商談分手事宜時,因情緒起伏較大,而無法控制情緒。法官檢視精神鑑定結果,阿國符合雙向情緒障礙症之診斷,但他犯案時,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辨識其行爲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出現顯著下降。
法官審酌,阿國因不滿歡歡堅持分手,竟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予以毆打、出言恫嚇告,還持剪刀及滅火器追趕,導致歡歡心生畏怖,足認阿國法治觀念淡薄,且缺乏尊重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觀念,所爲實非可取。
法官考量,阿國犯後雖僅坦承部分犯行,但使已經與歡歡達成調解,顯有意彌補歡歡所受之損害,且歡歡也願給予自新機會。日前依法判決,阿國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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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