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採納?對,就是部分採納!
今天工作日,但卻是我難得的週日摸魚日。
2月份關於是27~29屆中考的調整,想必大家還記得。當時是一份徵求意見稿,今天,這份徵求意見稿的反饋結果有了官方的公告。今天下午我也接到了也領導的通知。
粗略看了原文,仔細看了官媒信息時報升學寶的總結後,對下面這裡的描述存在疑問:
上圖這個是官方公告原文。
這裡則是信息時報升學寶的總結。
我的疑問是,部分採納了三項意見裡,減少了道法、歷史和政治作爲錄取計分科目(即算入中考總分)的設置,改爲等級制的考查科目(類似地理、生物)。看到這裡我非常吃驚,砍得這麼厲害?一刀砍到大動脈上?
然而部分採納理由中,卻寫着錄取計分科目保持不變,仍包括該三門學科。
啊?這是什麼意思?這不是自相矛盾?這是我沒看懂的地方。
尋求了羣裡萬能的家長們的意見,同時諮詢了領導後,得到的答覆是:
部分採納裡的三項,前兩項目沒有(或者現階段不能)採納,其實採納的是第三項。理由是省的要求,廣州市不能獨立決定。因此,2月份徵求意見稿中大家最關心的分值變化沒有改變,就是這個方案。
綜上,搞清楚了。
這件事情,首先給官方點個贊,把收集到的意見都彙總好,採納了部分,也寫明白了那些沒法採納的意見是什麼原因。
不過,我個人看了原文和官媒總結文章後,也出現了理解上的偏差。也許有我個人理解能力的原因,但竊以爲描述上也存在不夠清晰,可以改進的地方。
今天的一個小插曲,講完收工,摸魚日結束,明天開始陸續有會到不同學校拜訪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