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頂活動中心將遷址重建!地方盼增設天幕廣場 民政局迴應了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活動中心因爲產權問題,地主將收回使用,市府民政局將規畫於埔頂段水碓小段722地號重建活動中心。地方盼在未來新建埔頂活動中心旁適當地點設置天幕廣場,提供地方鄉親一個舒適、遮雨的戶外活動空間。(廖姮玥攝)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活動中心因爲產權問題,地主將收回使用,市府民政局將規畫於埔頂段水碓小段722地號重建活動中心。地方盼在未來新建埔頂活動中心旁適當地點設置天幕廣場,提供地方鄉親一個舒適、遮雨的戶外活動空間。(陳睿生提供)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活動中心因爲產權問題,地主將收回使用,市府民政局將規畫於埔頂段水碓小段722地號重建活動中心。地方盼在未來新建埔頂活動中心旁適當地點設置天幕廣場,提供地方鄉親一個舒適、遮雨的戶外活動空間。(陳睿生提供)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活動中心因爲產權問題,地主將收回使用,市府民政局將規畫於埔頂段水碓小段722地號重建活動中心。地方盼在未來新建埔頂活動中心旁適當地點設置天幕廣場,提供地方鄉親一個舒適、遮雨的戶外活動空間。民政局迴應,新埔頂市民活動中心建置經費爲2950萬元,工期675日暦天,目前已發包完成,待開工。另天幕部分仍待評估中。

民進黨籍議員陳睿生表示,原埔頂活動中心因涉及產權問題,地主將收回使用,爲了保障在地鄉親活動空間,除新建活動中心外,希望在未來新建埔頂活動中心旁適當地點設置天幕廣場,提供地方舒適、能遮雨的戶外活動空間,讓民衆除有室內集會的場地外,也能有戶外運動的場所。

民政局迴應,爲活用禁葬的公墓用地,新埔頂市民活動中心位置於新屋區埔頂路416號旁,全案總經費爲2950萬元,工期675日暦天,目前新建工程已發包完成,預計建置1層樓110坪,設有多功能活動空間、教室、廚房、廁所及辦公室等,改善埔頂裡內無合適聚會休閒場所,一方面可增加活動空間,滿足在地民衆生活與休閒之需求,另一方面藉由聚會活動,促進里民間情感交流與互動,凝聚認同感,增進里民間和諧,進而建構屬於在地之人文采風。目前變更興辦事業計劃已完成,正在申請建築執照程序,建照核發後,確認後續開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