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答應就分手!趁他媽病重逼 「沖喜婚」 男方後悔使出這招
不結婚就分手!趁男方母病重逼婚,法官認定「沖喜婚」無真意判無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始於網戀的愛情,最終被認定「無效婚姻」。男子阿國原以爲自己在網路上遇見真愛小萱(均化名),兩人交往六年後,本以爲能修成正果,沒想到這段關係竟在一紙「沖喜婚」下走向崩壞。法官認定,雙方登記結婚的證人根本是臨時找來、毫不相識的路人,未曾確認兩人結婚真意,依法不具效力,判決婚姻無效。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小萱在2013年透過網路相識,戀情談了六年。2019年阿國的母親罹患動脈瘤,住進加護病房,生命垂危。就在他焦頭爛額、身心俱疲之際,小萱竟對他說,趕快結婚吧!結婚能幫阿姨沖喜,也讓他們名正言順。
阿國心神恍惚之下,小萱更放話,如果不登記,就離開你。在壓力與焦慮中,阿國最終屈服,兩人當天就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但他萬萬沒想到,這場登記根本是「倉促演出」。結婚書約是在附近書局臨時買的,兩名「證人」更是隨機找來的陌生人,雙方都不認識,連婚禮、宴客都沒有舉辦。
阿國的兄長阿華證稱,那時媽媽在加護病房,弟弟根本沒空管別的事,他們是在兩年後,阿國才說已經登記結婚,當下讓他嚇一跳,因爲從沒聽阿國提過,也沒看過那兩個證人。而且阿國與小萱各自生活,感情早已淡如水,小萱偶爾會來,但不到一天就走了。
法官指出,婚姻不僅是一紙文件,更是雙方要共同生活的真意表示。本案中,小萱趁阿國母病重之際施壓逼婚,兩人無共同經營婚姻的打算,且證人非真實見證人,欠缺民法規定的「二人以上證人」要件,因此結婚登記並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判決兩人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