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妻搞上同業 帶回家「雙人運動大戰」!小王未斷聯慘了
殯葬妻搞上同業,帶回家「雙人運動大戰」!小王未斷聯慘了,遭到求償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殯葬業者阿國控訴妻子小萱與同行阿華(均化名),2人在他的住家偷情時被發現後,阿華有簽下和解書,約定若再有聯繫就要賠200萬元。不料,阿華明知「禁令」仍透過抖音與小萱傳情,甚至互傳裸露照、性暗示對話。阿國氣得提告,直指兩人再次侵害其配偶權,要求阿華依約賠償。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他與小軒皆從事殯葬禮儀業,阿華同樣在業界,三人經常在殯儀館、火化場碰面。去(2024)年8月間,他察覺小萱的行蹤可疑,晚歸、未歸情況頻繁,細查才驚覺2人竟在住處發生性行爲。三方事後達成和解,阿華一次支付付20萬元,並承諾不得再與小萱有任何聯繫,違反要賠100萬元;若情節重大,最高可罰500萬元。
然而,他卻發現和解纔不到兩個月,阿華依舊藉抖音與小萱頻繁互動。從去年10月中至11月初,雙方對話不僅出現「性暗示」字眼,還有裸露下半身的照片。阿華對他根本就是「公然挑釁」,已經嚴重侵害他的婚姻。
阿華辯稱,與小萱只是短暫交往,並不知道她已婚,和解後也已給付20萬元;至於抖音對話,帳號暱稱雖然顯示「XXXXXXXXX」,但無法證明就是他本人所操作,更沒有確切證據顯示有發生性行爲。而且阿國要求的200萬元違約金金額過高,遠超過他的能力,應當予以酌減。
法官考量,和解書明載「小萱爲阿國配偶」,因此阿華早已知情,仍然故意與小萱保持曖昧,雙方對話與傳照內容已逾越一般社交,確實構成不正當往來,屬於侵害配偶權。雖未能證明有發生性行爲,但單就訊息與裸照互動,就足以認定違反和解約定。
法官審酌,依據阿國提出的證據顯示,阿華與小萱的互動,僅侷限於訊息、照片,實際上只有短短15天的曖昧交流,情節未達「重大」之程度,因此認定阿國主張依和解書第1條約定,請求阿華給付懲罰性違約金200萬元,顯然過高,應予酌減爲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