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亮證女」逼讓路 公安大動作「輕罰5日」網友全怒了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廣西防城港侯姓女子日前開着賓士車與人會車時,堵住道路不讓,還亮出公安證件強逼對方讓路,引起大陸輿論強烈不滿。防城港公安6日通報,侯女被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1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處行政拘留5日。
公安指出,侯女7月22日17時45分許,駕駛一輛黑色賓士SUV汽車行駛至防城港市防城區江山鎮雄饒飯店對面小路,與對向行駛而來的白色長城汽車會車,並與對方車輛駕駛發生爭吵。
公安提到,爭吵期間,侯女從車上拿出一本「行政執法證」,威脅對方要「亮證」,隨後向對方出示「行政執法證」。
▼女子在網路上被戲稱爲「亮證姐」、「亮證女」。(圖/翻攝浪潮新聞)
公安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現決定對違法行爲人侯女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根據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1條的內容爲「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條中還特別提到,「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此事在大陸引起巨大輿論關注,但最終處罰僅是5日的行政拘留,是法條中最輕的處罰,顯見當地公安機關認定侯女的犯行非常輕微,雖然已經冒充執法人員,也不需要重罰。
公安的輕罰也引起不少網友的不滿,認爲根本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還有人直言是「自己罰自己」,痛批公安輕罰縱放,甚至質疑有包庇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