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事件”,哪裡“處置不夠妥當”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沙元森
8月3日,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調查組通報“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事件”,就網民關注的重點問題作了迴應。
經調查組詢問覈實,奔馳車女司機侯某某系民營企業員工,非公職人員,父母均爲村民。視頻中侯某某所亮證件系其丈夫黎某放在車上的個人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黎某爲防城港市上思縣某鎮消防救援站二級消防士。侯某某的父親侯某海家與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約800米,雙方爲未出五服的鄰村表親。侯某某與李某某互不相識,但侯某海認識李某某及其父母。
輿論熱議的事件,卻是表親之間“不打不相識”,令人啼笑皆非。根據通報所述,這件事情“本來只是普通的民間糾紛”,但因處置不夠妥當,造成了不良影響和社會誤解。
“處置不夠妥當”的既有女司機侯某某,也有其丈夫黎某。在鄉村“狹路相逢”,完全可以有話好好說,退一步海闊天空,但是侯某某偏要狐假虎威,恃強凌弱,確實是自找麻煩。而黎某亂丟亂放執法證件,小處不察,大處必失。
“處置不夠妥當”的更有防城港市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一件民間糾紛,因爲有關人員的不作爲、亂作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教訓極爲慘痛。事發時間在7月22日,李某某在7月24日報案。雖然調查組分析認爲,值班民警接報警工作符合警務工作規範,但是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爲是否符合規範值得推敲。
在7月31日晚間,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輔警陪同女司機侯某某,火速尋找李某某,甚至不惜爲此驚擾其母親。更令人不解的是,輿情迅速蔓延之時,8月1日出面發佈情況通報的竟然是廣西邊檢總站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 8月2日下午,李某某接受採訪時稱,防城港市相關負責人聯繫到他,稱涉事奔馳女司機並非公安人員,只是一個普通的經營者,證件是假的。“證件是假的”顯然與通報內容存在出入,不知道是李某某撒謊,還是相關負責人信口開河。
此時,當地似乎把工作重點放在了闢謠——網傳“亮證女”爲公安部門某領導爲不實消息。對此,“人民網評”一針見血地指出:在風波有演變成風暴的趨勢下,輿論想聽的不是“她不是誰”,而是“她是誰”。
處理此事的相關工作之所以忽快忽慢,忽左忽右,正是因爲工作重點沒有找準輿情的“牛鼻子”,而是被輿情帶亂了節奏。8月1日,防城港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接受浪潮新聞採訪時匆忙掛掉記者電話。8月2日,澎湃新聞多次撥打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江山邊境派出所對外公示的電話瞭解事件的調查進展,前者無人接聽,後者則一直在通話當中。當地有關部門的舉止失措,皆源於面對輿情的驚慌和焦慮。
事實證明,政出多門、前言不搭後語的碎片化消息發佈不僅沒有迅速平息輿情,反而讓輿情火上澆油。防城港市在通報中表示,將深刻汲取教訓,認真全面整改。既然如此,防城港市不妨“趁熱打鐵”,及時覆盤此次輿情處置的得失,究竟是哪裡“處置不夠妥當”。唯有真正反思,才能真正做到舉一反三、標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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