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男抓狗「砍頭分屍」再吃掉 辯精神異常...法官打臉重罰
▲一名莊姓男子與友人殺狗食用,遭法院判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2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exels)
記者潘鳳威 /新竹報導
新竹莊姓男子與友人在住家附近設陷阱抓狗,把狗殺掉吃了,法院開庭審理時,莊男拿出醫療證明,辯稱自已精神異常才殺狗,但其醫療證明皆爲犯案後所開立,法官未採信他的說法,依動保法判處莊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判決書指出,莊姓男子與真實姓名不詳、綽號「小Q」的男子,於2022年12月26日上午8時許,在莊男住處附近設置套索陷阱捕獲犬隻後,先由「小Q」以刀砍斷犬隻頭部,再由莊分切四肢、毛皮及內臟,準備供食用。當晚約7時50分,警方接獲通報前往現場查獲,當場查扣菜刀、油壓剪、鐵棍及犬隻遺體等證物。
新竹地院開庭審理,莊男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表示:「我是因爲精神異常纔會砍狗。」法院查出,莊提出的醫療證明,一份是在2023年7月,另一份則是在2024年7月,兩份文件的開立及鑑定日期,都是在犯罪時間之後,無法證明莊男當時犯罪的精神狀態。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莊男明知不得宰殺犬隻,卻仍以殘忍手法捕捉、宰殺,嚴重侵害動物生命權。但考量其犯後態度、經濟及學歷狀況,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莊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