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公園溜滑梯內裸露下體猥褻女童 屏東男被起訴
▲谷姓男子被依強制猥褺等罪起訴 。(圖/資料照)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高雄市谷姓男子在屏東縣立運動公園溜滑梯內裸露下體,並趁機強制猥褻前往該處遊玩的女童,被民衆發現喝斥離開,被害女童家屬向屏東警分局報案,警方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將他拘提到案,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5日以涉犯刑法第234條第1項公然猥褻,以及刑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谷姓男子於1月9日下午,以全身赤裸僅用1件外套覆蓋身體上半部而露出下體生殖器之方式,仰躺在不特定幼童可入內遊憩之屏東縣民公園某座洋蔥造型滑梯第3層內,當女童前往該處遊玩時,谷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先以一手抓住女童的腳,使其無法順利移動後,再以另一手強行觸摸女童屁股,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女童得逞,案經女童家屬發現並報警處理。
警方到達現場時,谷男已經離開,隨後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谷到案,並於1月11日訊問被告後,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5日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強調,本署長期致力於婦幼保護工作,陳盈錦檢察長對於性侵害犯罪防制極爲重視,對於侵害婦女幼童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並持續落實婦幼保護工作,積極維護民衆性自主權之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