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夫要求配合換妻…惡稱「可以戴面具」! 新竹女崩潰提告獲賠
▲小安無法接受丈夫頻繁要求她配合性癖「換妻」,因此提告求償並訴請離婚。(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莊智勝/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女子小安(化名)控訴再婚的丈夫阿國(化名)有特殊性癖好,不斷頻繁要求她同意換妻,與陌生人進行「同房不換」、「同房互換」等性行爲,甚至在小安明確拒絕後,阿國還要求她戴面具,「這樣別人就不知道了!」小安爲此痛苦至極,提出告訴。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准許2人離婚,並判處阿國應賠償新臺幣4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安民國106年白手創業起家,開設越式洗頭店,但與阿國再婚後,111年起阿國爲滿足特殊性癖,頻繁開口要求小安配合「換妻」,進行「同房不換」、「同房互換」等性行爲;但小安對於換妻一事感到相當噁心、無法接受,因此屢屢拒絕阿國請求。
未料阿國竟還異想天開,要求小安「戴面具」,「這樣別人就不知道了」、「你跟別人做的時候,你可以戴面具,最後跟我做,你還是屬於我的。」此外,小安還控訴阿國爲了換妻而與其他女性曖昧,對她精神造成重大打擊,還因此罹患憂鬱症,因此提告請求離婚,並要求阿國賠償200萬元。
對此,阿國則駁斥,表示自己沒有違反婚姻忠貞義務,所謂的「同房不換」是經兩造合意後之共識,審視2人對話紀錄,小安對此並無任何排斥字眼,還反控小安的診斷證明書就診時間爲訴請離婚前一個月,根本是爲了臨訟捏造,該內容亦無法判斷與他有關,因此請求駁回小安之訴。
對此,小安的女性親友出庭證稱,表示小安曾向她訴苦,表示婚姻出現問題、老公要求交換性伴侶,她不能接受,掙扎很久才找人訴苦,「她說她晚上都睡不着覺,如果不同意(換妻),老公就會發脾氣,內心很抗拒這件事;她老公甚至還約好另對夫妻『同房不換』,稱是兩對夫妻在同個房間內進行性行爲,不會交換性伴侶,且已經約好日期,幸好當時小安確診,因此逃過一劫。」
小安的女兒也出庭作證,表示媽媽自111年起頻繁與繼父阿國吵架,「媽媽說繼父要求她同房不換或是同房互換,或跟陌生人發生性行爲。媽媽覺得很變態,她一直拒絕,但是繼父一直要求她要她做,媽媽一直拒絕,繼父說戴面具別人就不知道了,但是媽媽還是不要,最後繼父自己跟對方要交換的夫妻拿照片,是媽媽確診纔沒有去。媽媽覺得很噁心,她一直拒絕,是繼父一直要求她,媽媽一直哭、睡不着,還去看身心科。」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兩造對話紀錄,可知阿國要求小安去Google搜索換妻網站,並「糾正」小安用語,稱「同房不換」不是換妻,還提供交換性伴侶男女照片等情,可見阿國要求小安配合其特殊性癖好,小安予以拒絕後,阿國即施以精神壓迫,要求小安配合,其行爲已違悖夫妻間正常倫常、及忠貞義務,因此准許2人離婚;衡量雙方學歷、財力等一切情狀後,判處阿國賠償40萬元爲恰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