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連續咬騎士! 北市動保處「沒入犬隻」共罰20萬

臺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傷人案,同犬隻17日於大安區再次發生跳窗咬人事件,臺北市動保處表示,除分別依《動物保護法》裁處罰鍰5萬元及9萬元外,也將沒入犬隻。(翻攝自PTT鄉公所)

臺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傷人案,同犬隻17日於大安區再次發生跳窗咬人事件,臺北市動保處今晚再次表示,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分別依《動物保護法》裁處罰鍰5萬元及9萬元外,也將沒入犬隻;北市產發局則深夜迴應,第2次咬傷事件改處單次最高罰鍰15萬元,2件共罰20萬元,希望藉此警惕所有飼主。

動保處說,針對6日咬上事件,上週已約談飼主說明,飼主稱犬隻因誤觸車窗按鍵,才釀成跳窗傷人情形,並承諾如攜犬隻於車上也會使用寵物口罩,並妥善管理犬隻,避免類似情形發生,未料今日再次發生比特犬跳窗並咬人事件。

動保處表示,今日再次約談飼主到案說明,飼主稱自前案發生後已經有將犬隻綁在車上,惟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而再次違規傷人,局處認爲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保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14萬元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提醒,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動保法》規定,攻擊性寵物應依照農業部公告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以長度不超過1點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寵物口罩,或是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

動保處呼籲,飼養攻擊性寵物的飼主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衆的安全。

此外,對於外界傳聞該比特犬發生第1次咬人事件時,飼主有找議員陳情,希望不要沒入犬隻,動保處技正華心惠駁斥,沒有收到議員關說,也強調第1次未沒入是因爲飼主已承諾,以後出入公共場所都會用系練跟帶嘴套,但如今可見顯然飼主未達成當初的承諾。

另外,產業局表示,經重新檢視動保處裁罰飼主結果後,除原定沒入犬隻外,也決議重新檢討裁處金額,並將依規定裁處第1次罰鍰5萬元以及第2次處以單次最高罰鍰15萬元,希望藉此警惕所有飼主若飼養攻擊性寵物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衆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