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11天「2度行兇」市府反應慢? 蔣萬安說話了
臺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傷人案,同犬隻17日於大安區再次發生跳窗咬人事件。(中時資料照)
臺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傷人案,同犬隻17日於大安區再次發生跳窗咬人事件,臺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分別依《動物保護法》裁處罰鍰5萬元及9萬元外,也將沒入犬隻。對此,臺北市長蔣萬安此事強調,他會要求動保處一定要對飼養比特犬飼主,並加強相關的安全教育及相關措施。至於先前爆出因有議員關說,動保處在比特犬首次「犯案」時沒積極處理,動保處澄清經過。
動保處說,針對6日咬上事件,上週已約談飼主說明,飼主稱犬隻因誤觸車窗按鍵,才釀成跳窗傷人情形,並承諾如攜犬隻於車上也會使用寵物口罩,並妥善管理犬隻,避免類似情形發生,未料再次發生比特犬跳窗並咬人事件。
動保處表示,再次約談飼主到案說明,飼主稱自前案發生後已經有將犬隻綁在車上,惟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而再次違規傷人,局處認爲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保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14萬元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提醒,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動保法》規定,攻擊性寵物應依照農業部公告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以長度不超過1點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寵物口罩,或是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
動保處呼籲,飼養攻擊性寵物的飼主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衆的安全。
此外,對於外界傳聞該比特犬發生第1次咬人事件時,飼主有找議員陳情,希望不要沒入犬隻,動保處技正華心惠駁斥,沒有收到議員關說,也強調第1次未沒入是因爲飼主已承諾,以後出入公共場所都會用系練跟帶嘴套,但如今可見顯然飼主未達成當初的承諾。
針對比特犬兩度從飼主車窗跳出攻擊一事,蔣萬安表示,17日產發局已經裁罰了最重15萬元,加上第一次的裁罰累計20萬,同時沒入這隻有攻擊性的比特犬,他也要求動保處對於飼養比特犬的飼主,加強相關的安全教育與措施。
至於針對外傳疑似有議員涉入關說,讓動保處在第一次事件發生之後,直到第二次攻擊事件再發生時,間隔11天才做出裁處,對此蔣萬安則並未多做迴應。
產發局長陳俊安補充說明,第一時間已跟動保處這邊再三確認過,如同動保處對外界的說明,沒有議員關說這樣的事情。但確實在第一次事件發生後,到11天動保處的裁罰都還沒有出來,他也立即要求動保處即刻檢討裁罰的程序,重新檢討作業程序,務必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明確的處置與結果。
陳俊安強調,第一時間動保處都有跟飼主進行相關約談,對於飼主在第一次犬隻攻擊市民之後,並沒有做到他的承諾,也就是對於犬隻在外應該要有的約束、管束措施,動保處這邊予以嚴正譴責,當然因爲他沒有做到相關的防護措施,所以在第二次攻擊之後,動保處也決定沒入這隻犬隻,因爲飼主沒有辦法安全照顧這隻犬隻,也沒有辦法去保護到不被犬隻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