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11天2度跳車咬人「拉都拉不開」 律師:狗狗恐遭安置沒入

徐姓男子飼養比特犬,近期駕駛汽車載送犬隻外出,犬隻2度「自開車窗」跳車咬傷人,雖2名傷者初步暫不提告,但徐男仍將面臨動保法處罰,若被認定未積極防範,動保處可以安置沒入犬隻。

警方調查,60歲徐男3月6日上午8時許駕車載犬外出,經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二段一處路口停等紅燈,車輛後座的比特犬誤觸車窗按鈕,車窗降下後,犬隻跳出猛咬一名機車騎士、60歲黃姓男子,黃男腿部被咬傷,機車也傾倒碰撞另輛汽車,轄區警方介入後通報動保處協處,黃男暫不提告。

徐男今早8時許同樣載犬外出,在大安區臥龍街一帶,犬隻再度「自開車窗」跳車咬人,年約43歲的機車騎士右腿被咬傷,救護人員將其送往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治療。

員警介入,徐男供稱,「窗戶不知道爲什麼降下去」,接着愛犬跳下車咬人,他下車拉扯卻拉不開,雖傷者暫不提告,員警仍通報動保處協處。

律師黃柏榮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具攻擊性的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含已長度不逾1.5公尺的繩煉牽引、配戴不影響散熱的口罩,已具備防曬和通風功能的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可處3至15萬元罰鍰。

此外,飼主若被認定,未積極防範傷害發生,動保處依法可安置沒入寵物。雖2起案件傷者初步暫未提告,但若要追究飼主刑責,原則上可提告過失傷害罪論責。

國內外皆曾發生比特犬咬死人的案件,臺北市近期接連發生犬隻跳車咬人案,引起社會關注。外傳徐男「愛犬如愛子」在犬隻第一次跳車傷人後,3月10日即求助市議員,請求動保處不要將愛犬沒入,未料今早再次釀禍;確切動保處後續如何裁處,仍待釐清。

徐男今早8時許同樣載犬外出,在大安區臥龍街一帶,犬隻再度「自開車窗」跳車咬人,年約43歲的機車騎士右腿被咬傷。記者李隆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