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女人還漂亮」偽娘羅大美命案 2主犯一審判死 家屬抗訴
38--羅大美以「男扮女裝」、扮演古裝美人走紅網絡。(取材自微博)
擁有近300萬粉絲、以男扮女裝成僞娘而爲人熟悉的網紅「羅大美」(本名尚某鋒)遇害案,河南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作出一審宣判,餘金生主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死刑,女友沙玉姣以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同案被告楊恆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三人並被處以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及退賠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
綜合封面新聞、瀟湘晨報報導,羅大美畢業於南陽一所戲劇學校,在戲劇學校就讀時學習女聲,畢業後曾作爲演員在南陽文化宮工作。短片興起後,羅大美男扮女裝飾演「比女人還漂亮」的古裝美女,走紅網絡後在各大平臺擁有近300萬粉絲。
2023年7月,餘金生因覬覦網紅羅大美的財產,夥同女友及同夥楊恆多次商議搶劫。7月5日晚,楊恆以藉口將羅大美誘至餘金生租住處,隨後被綁架至南召縣一處閒置房。7月7日凌晨,在索要200餘萬元未果後,餘金生將羅大美殺害,並將遺體掩埋於自家紅薯窖旁;直到同年9月才被偵破。
法院指出,餘金生主謀搶劫,數額巨大,且爲滅口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後果嚴重。雖在偵辦中提供部分有效檢舉線索,被認定有立功表現,但不足以減輕刑責。其當庭翻供,拒不認罪,最終被判處死刑。
沙某姣參與犯罪預謀積極,負責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帳戶並銷燬證據,屬主犯。其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與贓款去向,被法院認定爲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理,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楊恆負責誘騙被害人,但未直接參與搶劫或分贓。法院認定屬從犯,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不過,羅大美家屬對此判決結果提出異議。羅大美的妹妹表示,第三被告楊恆在犯罪過程中「與兩名主犯共同預謀、分工明確、相互配合」,不應被視爲從犯。家屬已向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要求重新審視量刑標準,並追究楊恆在搶劫與致死結果中的責任。
羅大美的媽媽、妹妹、代理律師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取材自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