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記載「我知道有違法」 黃景茂開庭嚴正否認:是檢察官的想法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傳喚時任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作證,並傳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行交互詰問。黃景茂今日詰問時,針對偵訊筆錄二度在時稱「我知道有違法」,斥說他沒這麼說,「是檢察官自己的想法」。
臺北地院開庭時,沈慶京辯護人蘇振文提示黃景茂在檢察官偵訊時的筆錄,指黃二度提及柯文哲市長的命令要推進去送研議「我知道有違法」。蘇振文問,兩段筆錄中段落文字一模一樣、一字不差,請黃景茂回憶當時檢察官是否真有一問一答,又或是檢察官自問自答?
黃景茂迴應,兩段筆錄一個是他是被告身分、一個是證人身分,「這是直接copy過來的」,至於檢察官是否有一問一答,他的記憶不那麼清楚,但他強調「我不認爲違法,這是檢察官自己的想法」。
蘇振文再提示偵訊筆錄,當時檢方提問京華城就是要拿到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變形爲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申請,爲何黃景茂當時迴應「是」?黃景茂今天表示,他當時是答覆太快。
檢方偵訊也問及,臺北市至善段一小段341地號原設定容積爲120%,經陳情都發局後,黃景茂親自出席都委會爭取225%容積率,因不符規定,黃仍依然堅持,最終容積率變更爲200%,「你到底跟陳情人拿多少錢?」黃則迴應,沒有拿錢。
蘇振文以上述筆錄詰問黃景茂,當時檢方是否有拿出收錢證據,否則如此被偵訊是否太糟蹋了?黃景茂則說,他偵訊當時手邊沒有資料,但事後去查,他擔任都發局長2年多,期間只列席6次都委會,檢察官問的「都不是事實」。
黃景茂說,他擔任公務員45年,從高雄、營建署到臺北市政府,一項奉公守法,檢察官這樣問,讓他不知道怎麼講。蘇振文問及,在他任職局長期間,是否曾經認爲京華城案違法?黃迴應,「如果我認爲違法,我就不會蓋出去了」。
臺北地方院上午開度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傳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沈慶京、臺北巿議員應曉薇,並傳證人北市府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見圖)出庭作證。記者黃義書/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