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開庭狠嗆「是人不是神」 檢察官:我是堅守正義的牧羊犬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第八度出庭,開庭前步入法院不發一語。(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涉貪案今(7)日第八度出庭,檢方指控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收受廖俊鬆父子500萬元賄款,法院勘驗2017年9月7日會議記錄,勘驗結束後,鄭文燦質疑,「檢察官是人、不是神,起訴書內容證據解讀錯誤,與真相有很大的落差」;檢方則迴應辯方企圖誤導不清楚案情媒體與民衆,模糊鄭收取500萬元之事實,承辦檢察官陳嘉義更表示,自己是挺身而出的牧羊犬,勇敢維護檢身穿紫袍的檢察官形象。

鄭文燦涉貪案今天上午在桃園地院召開第八次程序準備庭,審判長孫立婷勘驗2017年9月7日在市府召開的會議記錄,出席者包括市府各局處局處長、科長與廖俊鬆、廖力廷父子,鄭文燦則於會議進行後較晚纔到場,主要針對「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案」進行討論,勘驗會議記錄譯文等內容。

勘驗結束後,審判長孫立婷詢問雙方有無補充陳述意見,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認爲,檢察官引用辯護人在刑事辯護狀繪製土地變更流程圖。從流程圖可看出來,本案爭議的9.12公頃土地,如要達到廖俊鬆希望的「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目的,須經過「申請同意辦理都市計劃變更階段」,鄭文燦是否想於本案想以專案陳報行政院免除區段徵收,進而達成廖俊鬆所期望「市地重劃」?答案顯然是肯定的,鄭文燦向廖俊鬆說「基本上都會報,我們要過的很簡單,是夾帶你們算是大人跟小孩,小孩抱着球過河」、「我們也會幫你講,你也要去遊說」,從這些討論內容看得出來,如鄭文燦確定廖俊鬆可以取得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根本不需要在會議上,大費周章討論陳報行政院免除區段徵收的問題。

另外,,辯護律師甚至以「奸人所害」、「入人於罪」充滿煽動性言論對檢察官進行人身攻擊,這樣的辯護策略,就有如辯護人自己畫了一個實際上不存在的稻草人,不斷的用箭射他,展現精準打擊目標假象,企圖誤導不清楚案情媒體與旁聽民衆,模糊鄭文燦收取500萬元之事實。

公訴檢察官邱健盛則以辯護人基於既有立場,對於檢方諸多批評,質疑檢方臆測、有疏失、有瑕疵等,辯護人喜歡在批評前加上重大兩字,營造檢方犯錯印象,這是辯護人的主觀評價,所有主觀評論應該建立在客觀證據上,不應該去扭曲既有的證據,辯方這種說法,指鹿爲馬,昧於事實,恐已超過主觀評價了,這是檢察官有必須嚴正說明之事項。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第八度出庭,開完庭步出法院未發一語。(圖/記者沈繼昌攝)

承辦檢察官陳嘉義更針對辯方所指,會議紀錄證據在起訴書的記載方式只針對少數幾人,辯方認爲檢方想營造私下密室會議,或稱500萬元丟包案陷害等等,只記載少數幾人發言,是爲了凸顯被告鄭文燦藉由歷次會議參與情形來證明被告知道行賄者訴求,避免寫太多無關內容導致案件攻防失焦。此外,會議記錄全部譯文、錄音,檢方均已提供,辯護人如覺得重要就聲請勘驗,檢方從未拒絕勘驗,也不怕在法庭上公開檢視。

此外,檢方從未講過所謂的「密室」這兩個字,也未說過會議上沒有其他官員參與,不知辯護人爲何要先用「密室」形容私下會議再來否認,自己扎稻草人給自己打,完全沒有給檢察官解釋機會;至於律師提到丟包陷害500萬元的辯解,更令人不解,如果真有人未得官員同意就隨意丟包500萬元給市長,如果官員想拿,卻不知道是誰丟的錢,那這個商人不就白花500萬了?最後簡單陳述對本案立場,世界上有三種人,綿羊、野狼、牧羊犬,我不做懦弱的綿羊,也不做濫權的野狼,而是做個勇敢挺身的牧羊犬。

陳嘉義強調,辯護人每個都是我的司法前輩,審視本案證據後,決定承擔此案,早已把個人榮辱置身事外,我會繼續堅持,不是爲自己,而是爲了我身上穿的這件紫色檢察官袍所象徵的檢察官形象。

鄭文燦則以屢次出庭後,認爲檢察官是人不是神,起訴內容很多是錯誤的,檢方或許並非刻意扭曲或有預設立場,但相關時序表是錯誤的。此外,檢方認爲廖丟包行爲當作合意對價,但行政者不可能忙了一、二年,目標僅是爲了拿錢,此爲對人格的侮辱。

辯方律師施宣旭、鍾維翰與錢建榮等人,則以廖俊鬆父子提出山坡地同步解編訴求,經市府公務員及鄭文燦市長當場否決,明白表示山坡地解編須等到開發階段設置好滯洪池等設施才能解編,這場會議完全沒有依照廖俊鬆父子之任何期望。此外,起訴書描述本次開會時,刻意剪裁鄭文燦市長於會議部分發言,形塑鄭文燦在會議中配合廖俊鬆等人訴求,忽略會中所有意見都是在營建署的建議下及桃園市府公務員由下而上討論而形成,嚴重省略整體會議討論內容及諸多對鄭文燦市長極其有利的發言等語。

審判長孫立婷最後裁定下次開庭預計在10月7日下午2時30分開庭,主要針對2018年3月16日會議紀錄進行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