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瑠公圳還早!建於1724年 霧裡薛圳列為市定古蹟
雖然霧裡薛圳已非灌溉用水、設施也非原址原貌,但是地處位置仍是霧裡薛圳原先地域,文資委員認爲極具重要性。圖/臺北市文化局提供
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45巷一處看似在地渠道區域,竟是建造於1724年,比瑠公圳還早的「霧裡薛圳」,不料,近期周遭都更,民衆憂心水圳遭受損,因此提報古蹟送至文資審議今天進行投票,最終由10人同意、7人不同意,決議爲直轄市定古蹟,並訂定爲「霧裡薛圳第二支線明渠」。
霧裡薛圳比臺北的瑠公圳創建更早,當中霧裡薛爲景美溪舊稱,在散居於此的秀朗社及霧裡薛社平埔族原住民語中意指「美麗之河」。隨着漢人進駐臺北開墾,於1724年由臺北盆地西側進行開墾的佃農,引霧裡薛溪水來灌溉農田,也因爲修建經費不足,又有10名周姓人士募集資金,也被稱爲「周七股圳」。
不過,隨着時間更迭,水圳漸漸被淘汰,至今僅存大學裡這處圳道被保留更是以開蓋的模式與社區共存。然而,周邊居民打算進行都市更新,並已送都委會審議通過,雖然建商承諾會保留,但在地居民仍擔心受損,因此向文化局提報古蹟。
文資委員分別認爲,以水環境列爲文化資產非常少有,但是該案具有文化、經濟及都市空間發展各方面的重要性,堪稱稀少。同時該水圳見證清代初期漢人初期墾拓發展,具有高度歷史價值和意義。雖然水圳僅殘存一小段,水源、周邊地景已非原貌,但是仍可以表現臺北平原在大規模都市化之前原有的農地風貌。
不過,也有文資委員認爲,如果成爲古蹟或文化景觀,保存的真實性部分只有景觀,現有構造並非原有圳道構造與文化景觀或古蹟的保存方式不同。認爲該水圳道遺址主要價值在於都市景觀,可採取其他適當方案來保存,比起古蹟更爲適當,因此於今天文資審議中排審。
農業部代表出席表示,圳體本身已是現代工程,非原址原貌,且水圳內的水源與農田灌溉沒有關係,僅是自來水,尤其之前曾發生周遭停水造成該水質混濁等狀況。
出席的在地大學裡長吳佩璇認爲,霧裡薛圳乘載300多年的歷史,如今更是見證當地作爲低碳社區的發展。相關團體表示,這不僅作爲學校、環境教育的一環,開圳更是臺灣百年曆史的重要里程碑,若在都更後不再了,該怎麼向後代說明保存歷史。
文資委員郭瓊瑩表示,曾經接待日本人來臺,他們說東京過往的水道渠道都已被加蓋,如今很希望能重新找回來,由此可見,霧裡薛圳是雖然是片段,卻是鮮少的未加蓋明渠,若是遭到破壞或移除,會失去許多資產。
最後,最後,經由文資委員投票,文化局長蔡詩萍公佈,在文資委員總人數23人,出席17投票,10人同意、7人不同意,決議同意爲直轄市定古蹟,名稱訂定爲「霧裡薛圳第二支線明渠」。
霧裡薛圳第二支線明渠被列爲臺北市文化小旅行景點之一。圖/臺北市文化局提供
霧裡薛圳第二支線明渠設立於1724年,比瑠公圳創立時間更早。圖/臺北市文化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