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被曝光了!

在天眼查的最新數據裡,碧桂園華東區域前項目總楊永勝的情況頗爲引人注目。

據顯示,其名下關聯企業多達 449 家,其中 387 家爲碧桂園子公司或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位曾負責華東區域多個項目的前高管,已然成爲房企的典型人物。

同樣,碧桂園河南區域的劉建良,以無子女、無財產的 “三無” 狀態成爲 60 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務小員工田飛,僅憑藉 143 家子公司法人身份,便可成爲供應商起訴時的 “擋箭牌”。

據企查查數據,2024 年房企新增被執行人中,超 60% 的法定代表人爲基層員工或離職人員。這些基層人員猶如 “影子法人”,將房企高管與法律風險有效隔離。

舉個例子,某些房企的風控部門按照 “三無”(無資產、無家庭、無社會關係)標準篩選法人。像這類無後顧之憂的人員成爲首選。在利益關聯方面,除固定薪酬外,部分法人或可獲取 “風險補貼”。

從法律隔離角度看,法人可先簽署《免責協議》,聲明僅掛名而不參與經營。一旦被起訴,房企法務團隊會迅速啓動變更程序,更換法定代表人。在數據處理上,藉助天眼查、企查查等平臺批量變更法人信息,使頂包者處於 “失聯” 狀態。如滁州明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4 年變更法人信息達 33 次。

中介機構甚至推出 “法人套餐”,涵蓋身份包裝、協議簽署、法律培訓等全程服務,報價在 5 萬元到 20 萬元之間。

然而,這一現象暴露出諸多法律與監管問題。在執行方面,債權人面臨困境。頂包者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往往終止執行程序。例如東北某供應商起訴碧桂園子公司,法人龐洪彪名下僅有價值 3 萬元的二手車。

在追責上,現有法律難以追溯實際控制人責任。《公司法》雖規定 “濫用法人獨立地位” 可追責,但在實際操作中,債權人舉證難度極大。並且頂包者變更週期短,如金輝控股的林曉曦,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擔任 190 家子公司法人,平均每 2.5 天變更一次。同時,頂包者違法成本極低,即便被限制高消費,每月仍能領取數萬元薪酬,生活未受實質影響。

據華律網統計,2024 年房企債務糾紛中,因頂包者導致執行失敗的比例高達 73%。金輝、上坤等房企捲入其中。金輝控股的林曉曦擔任 190 家子公司法人,其名下關聯企業被執行金額超 8 億元,本人卻仍活躍於商業活動。上坤地產孟亞輝以每月 8000 元薪酬擔任 37 家子公司法人,名下僅有偏遠地區的按揭房。金科、建業已形成職業揹債人團隊的 “集團化運作”。

2025 年 1 月施行的《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雖明確 “惡意轉移財產可撤銷登記”,但執行細則尚未出臺。楊永勝們簽署公司法人名字時,關乎的不僅是個人命運,更是整個行業的信任根基。

對於房企頂包法人現象,究竟是法律漏洞還是監管不力?若爲債權人,又該如何維權?歡迎各界在評論區發表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