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柯文哲續押2個月 民眾黨嗆雙標:綠色權貴輕易逃亡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弊案,今天裁定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延長羈押2個月,臺灣民衆黨表示,延押理由書找不到具體事證,可謂套用「萬用例稿」複製貼上,實在令人完全無法接受,對比綠色權貴一再輕易逃亡,「如此的雙標,讓人民對司法信任再度重創。」

臺北地方法院晚間裁定,京華城案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且停止接見通信。

民衆黨稍早發佈聲明表示,根據臺北地方法院的延押理由書,根本找不到有必要繼續羈押柯文哲的具體事證,不僅通篇裁定充斥空洞籠統的形容詞,更可謂是套用「萬用例稿」複製貼上,一句「晦暗不明」就裁定繼續延押,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規定,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民衆黨指出,合議庭竟然無視前幾次的開庭,許多檢察在官偵訊時透過不正訊問引導出的筆錄記載,皆在證人交互詰問時一一被清楚呈現,完全不堪一擊,檢方甚至以證人片面臆測之詞作爲起訴依據,僅憑「臆測、猜的」證詞就認定柯文哲「涉嫌重大」。

民衆黨再指,多位證人皆言「柯文哲從未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下指導棋,一切根據都委會審議結果,依法辦理施行公告」,既然是依法辦理,如此欲加之罪,怎能以剝奪人身自由之最劇烈手段,延押柯文哲侵害人權。

民衆黨強調,柯文哲已經多次在法庭上強調「不可能逃亡,否則臺灣民衆黨就毀了」,再加上年邁老母親重病、父親後事尚待長子決定處置,更證明其不可能棄之不顧。儘管如此,臺北地方法院仍舊裁定延押,一句「趨吉避凶是基本人性」即認定有逃亡之虞,對比綠色權貴一再輕易逃亡,如此雙標讓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再度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