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笑拿不出100萬 苗栗男手肘破車窗毆死好友!判10年半定讞
▲苗栗林姓男子酒後與友人口角,更動手將對方拉下車,將對方痛毆致死。此爲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苗栗縣林姓男子體重達上百公斤,身材壯碩。他在2023年1月間,酒後與前僱主兼友人的章姓男子起了口角,章男譏笑林男「拿不出一百萬元」,林男暴怒,以手肘擊破章男車輛的車窗,並將章男拖下車痛毆,最後章男送醫不治。一審國民法官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0年6月、二審維持,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爲苗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而判決指出,林男曾有槍砲、恐嚇、妨害公務、妨害自由等多項前科,而他身高176公分、體重達115公斤,身材壯碩。林男曾是死者章姓男子的員工,林男離職後,2人仍維持朋友關係。
案發於2023年1月間,章男駕車與林男相約在苗栗南莊鄉某處飲酒,三杯黃湯下肚後,衆人都有些躁動。言談間,章男譏笑林男「拿不出一百萬元來打牌」,2人因此爆發口角。章男打算駕車離去,不過林男氣不過,堅持找章男理論,更以手肘擊破章男駕駛座車窗,徒手毆打章男頭、頸部;林男還強行將章男拉下車,隨即以腳用力踢、踹章男頭部及胸腹部數次。
章男沒有還手的能力,被打到倒地不起,一旁的友人則是不斷勸阻林男,但林男完全沒有罷手,直到被友人強行架開。章男被送醫急救,2小時候就因爲頭頸部、胸腹部多處外傷、肝臟撕裂傷、脾臟破裂、腸穿孔多器官損傷及大量出血、出血性休克,傷重不治。檢警偵辦後,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由苗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審酌章男有多項前科,5年內又再犯案,顯然對刑罰之反應力薄弱,因此加重刑度。國民法官最後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上訴二審後,林男雖然透過議員向章男家屬道歉,並提出先給付20萬喪葬費、每月分期付款2萬元,總計償還500萬元的和解方案,但章男家屬不接受,因此二審仍維持相同罪名、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