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重陽敬老金 85到98歲長者「加倍發」 最快今年上路

臺北市長蔣萬安於日前市政會議中裁示,要求社會局將臺北市85到98歲長者的重陽敬老金,從原本的1500元調升至3000元,社會局提出的修正案21日經法規委員會審覈通過,待大會通過後,預計於今年發放重陽敬老金時就可實施。(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長蔣萬安於日前市政會議中裁示,要求社會局將臺北市85到98歲長者的重陽敬老金,從原本的1500元調升至3000元。社會局也將該修正案送交臺北市議會備查,21日法規委員會審議時,不分黨派議員皆認爲應在合理的財政紀律下發放,因此增列附帶意見,要求市府應通盤檢視各項社福預算,作爲未來修正時的參考。該修正案待議會大會通過後,最快於今年重陽節實行。

社會局提案修正「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髮放金額標準」自治條例,將臺北市85到98歲長者的重陽敬老金,從原本的1500元調升至3000元。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該案依照市長蔣萬安於市政會議中的裁示,因此修正自治條例並提報議會。姚也提到,目前臺北市85到98歲長者約有6.2萬人左右,調整後目前初估會增加約9200萬元預算。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國民黨議員吳世正認爲,有些縣市發放重陽敬老金都已經發放到破萬,北市府也應該參考其他縣市發放的金額與級距,調整北市重陽敬老金的發放金額。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指出,蔣萬安當時堅持要發放1500元時,前提是不排擠其他社福預算且遵守財政紀律,但今天社會局提出備查案,卻沒有提供財政報告及計算公式,也無法證明是否有排擠到其他社福預算支出,因此希望社會局會後能提供相關資料,並於審查案中列附帶意見,要求北市府不得排擠其他社福預算。

民進黨議員洪健益也同意陳宥丞說法,他認爲整個市府預算是一個「大水庫」,要增加重陽敬老金髮放的預算時,勢必有其他預算會有所減少,不應該去壓縮到其他社福相關預算。

民進黨議員陳賢蔚認爲,即使附帶決議未列「不排擠其他社福預算」,未來北市府在編列預算時也須經議員們審查,相信市府不會亂編預算。市府現階段應斟酌的是參考其他縣市發放重陽敬老金的金額,作爲調整發放的依據。

最後法規委員會也通過該備查案,並列出附帶意見,要求市府針對重陽敬老金髮放對象級距及各級距發放金額,參酌其他縣市及中央相關規定予以檢討,並通盤檢視社福各項預算,作爲未來政策修正參考。該修正案待大會通過後,預計於今年發放重陽敬老金時就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