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費用灌水 恐超收數百萬 家長嘆:當保護費

北市幼兒園收費超收案近年漸增,甚至全年發生17件。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部分幼兒園在雜費、午餐費等項目灌水,甚至巧立名目,議員憂,潛在受害家長恐數千人,超收金額更達數百萬元;也有家長無奈說,不知是否超收,若有「就當保護費」。教育局強調將提高稽查頻率、裁罰並公告違規收費園所。

北市幼兒園超收案2020年11件、2021年10件、2022年17件、2023年與去年各16件,今年至8月已有12件,有2名兒女的陳小姐直言,若是巧立名目或是灌水超收,真的不好知道,也擔心園所會差別待遇自家孩子,多收的1千元就當作保護費。如果園所多收錢是拿來補貼老師的薪水,她相對較能接受。

議員侯漢廷舉例,某私幼經教育局核備收費金額,每月雜費6500元、材料費5000元、活動費2000元、午餐費1500元、點心費1000元共1.6萬元,園所卻在每項灌水250至1000元,每月違規向家長多收3000元而被檢舉、依幼照法罰6000元並退還超收費用。

他說,有些園所還會「巧立名目」將同一費用拆成不同項目多收費,如把材料費拆成教材費、講義費等,但現行執法卻有漏洞,若一間幼兒園覈定人數60人,僅1人檢舉,因教育局僅處理個案,會讓未申訴的家長成了被遺忘的受害者。

教育局迴應,稽查會全面清查該園所,去年定期抽查高達282次,若超收也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裁罰違法收費園所6萬至30萬元罰鍰,並公告在北市查覈專區及全國教保資訊網。

臺北市學前及中小學文教協會理事長陳婉貞建議,家長在孩子入園前,可先問清楚每月各項目費用,當園所收費時也要確認有無符合當初告知的金額,家長可向園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