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費用超收 5年逾80件
北市幼兒園自2020年至今每年都有10件以上超收費用的案例。北市教育局表示,查證屬實會協調個案或要求退費,並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對幼兒園裁罰6至30萬元罰鍰。(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幼兒園自2020年至今,每年都有10件以上超收費用案例,累計超過80件。新黨臺北市議員侯漢廷指出,若潛在受害家長超過千人,每人遭超收1000元,不法金額恐破百萬元。北市教育局迴應,會協調個案家長向幼兒園要求退費,情節嚴重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裁罰6至30萬元罰鍰,並公告於北市查覈專區及全國教保資訊網。
據統計資料顯示,北市幼兒園超收費用案例,從2020年起有11件、2021年10件、2022年17件、2023年與2024年各16件,2025年至今也已達10件。
侯漢廷說明,歷年違規園所的學生數從23人至930人不等,但當下僅針對有陳情的家長處理,如果1間覈定學生數爲60人的幼兒園僅1人檢舉,仍會有59人遭違規收費。按照累計件數粗估,潛在未出面的家長恐超過千人,若每人遭超收1000元,金額恐達數百萬元。
侯漢廷質疑,目前教育局僅對「巧立名目」的違規收費會要求全園退費,若屬超收則視爲消費爭議,需家長自行向消保官申訴,園方可能以「已提供服務」爲由,拒絕退還或部分費用。
侯漢廷指出,教育局應主動查辦違規業者、清查所有受害對象,並公告違規事實與退費機制,勿讓罰單淪爲業者繳錢了事的遮羞布,也讓所有家長及學童能獲得保障。
家長認爲,幼兒園超收費用家長通常都不知情,且教育局罰款僅從6萬元起跳罰責太輕,對部分幼兒園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若某幼兒園出現超收費用的狀況,教育局也應主動通知所有其他家長。
教育局解釋,稽查非僅針對單一陳情個案處理,而是全面清查該園所,若查證屬實會協調個案或要求退費,同時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對幼兒園裁罰6至30萬元罰鍰,並公告於北市查覈專區及全國教保資訊網,確保資訊透明。
教育局表示,幼兒園所收費情形已納入定期稽查重點項目,自2023年提升稽查頻率,2024年定期抽查次數高達282次。另針對各幼兒園及教保服務機構也訂有《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以保障家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