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山仔后前美軍宿舍 淪停車場
「山仔后前美軍宿舍」目前被作爲停車場使用,北市文化局表示,已限期管裡機關臺銀於4月15日前改善。(北市議員王欣儀研究室提供提供/張珈瑄臺北傳真)
位在臺北市陽明山上的「山仔后前美軍宿舍」,在2007年被北市府登錄爲歷史建築。不過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欣儀指出,該建物未依覈定計劃完成修復,更被擅自作爲停車場使用。文化局表示,已要求建物所有權及管理機關臺灣銀行於15日前改善,若因管理不當毀損歷史建築,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裁處3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王欣儀質疑,文化局3月25日前往「山仔后前美軍宿舍」會勘,發現該建物未依覈定計劃及預定期程完成修復作業,也未取得使用許可就作爲停車場使用,但文化局僅以「未取得使用許可」帶過,使用單位及管理機關有無違反相關規定,文化局是否已追究相關責任,或開罰或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如未作爲形同默許、放任違規,貽害文化資產保存。
文化局說明,會不定期針對文化資產標的辦理管理維護訪視會勘,陽明山美軍宿舍每年至少1次訪視會勘。2022年12月21日覈准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劃及因應計劃,原預計2023年完工,但2023年初文化局訪視會勘發現,其未依工程進度執行,即請臺銀說明原因,提出最新預定執行進度及工程期程。
文化局說,當時請臺銀針對具文化資產出租標的承租契約,評估是否增加相關執行期程規定條款,避免無理由長期閒置、消極維護。後臺銀轉請承租單位辦理,承租單位委託建築師事務所於2023年10月送修正工程進度表,並於2024年5月提出變更設計,但審查未通過。
文化局表示,已告知臺銀歷史建築未取得使用許可前,不得作爲停車使用,限期於4月15日前改善,並提醒臺銀積極督導承租單位執行與維護管理,審慎選擇承租者。若因管理不當毀損歷史建築,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開罰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