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強化精神醫療應變機制 建合作網絡降低一線警消風險

北市府建構完善且即時的24小時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圖/臺北市衛生局)

臺南雙警命案,再到超商浩克事件,以往警消獲報到場時,都要先行做出精神判斷,再決定處置流程,不僅壓力大也有一定危險。臺北市政府爲因應新版《精神衛生法》自2024年12月14日施行,整合衛生、警察、消防合作網絡,透過警消人員與衛生單位聯繫,若確認爲精神病人合併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即協助護送就醫,兼顧社區安全與人權保障目標。

北市衛生局表示,北市自1999年率先全國成立「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由專業醫療人員提供全天候精神醫療判斷與協助,爲因應新版《精神衛生法》施行,北市府進一步修訂「處理千擾社區行爲者通報及處置流程」,建構完善且即時的24小時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強化一線警、消、衛人員面對精神危機的默契與實務應變能力,藉由跨領域的配合與及時介入,落實修法重點中強調的網絡單位合作、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並強化精神疾病相關個案的通報流程。

衛生局指出,爲落實新版《精神衛生法》精神,北市持續強化警、消、衛人員的應變能力,以往也有做教育訓練,但是都偏向於分開訓練,2025年則與各網絡單位齊心協力,於5至8月份擴大辦理42場次跨單位教育訓練課程,透過實際案例分享及情境模擬演練,促進跨單位強化各機關間的合作默契,以提升危機處理能力,不僅更能確保人員的安全,也將有醫療需求的精神疾病病人送到醫院獲得妥善的醫療照護。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鬆德院區主任陳柏妤表示,民衆若發現周遭出現疑似精神狀態異常者合併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可立即撥打110或119報案,由警察或消防單位到現場依《精神衛生法》第48條規定進行評估,警消人員與衛生單位聯繫,若確認爲精神病人合併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即協助護送就醫;若衛生機構無法查明其身分或無法查明屬精神病人者,現場警消人員可立即致電「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由精神醫療團隊提供線上電話諮詢,或必要時直接至現場判斷是否符合護送就醫或其他醫療處置需求。

北市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社區精神科主任楊蕙年說明,社區內出現的異常行爲未必是精神疾病所致,常見爲物質使用(例如酒精、管制藥品或毒品)、生理狀況(包括腦部損傷及神經系統疾病、內分泌與代謝失調)或急性心理壓力所引起的「行爲急症」,可能出現情緒激動、幻覺或妄想等類似精神病的症狀,而真正因精神疾病惡化所引發的精神危機,僅佔所有案件中的一部分,並強調精神疾病病友若規則就醫接受治療,絕大多數能維持症狀穩定,過度將部分社會議題或滋擾行爲歸因於精神疾病導致,容易造成誤解與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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